關于處罰決定(通用32篇)
關于處罰決定 篇1
劉d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
劉【人名】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人名】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人名】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3
11月19日下午,三樓車間員工梁x對韋身攻擊。據查,11月18日加班期間,因工作雙方發生爭執并帶口語(臟話),導致兩人關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志均多次叫韋澳,韋回應,于是梁將一塊電子板扔向韋,并將凳子舉起并抓起韋衣領,隨后放了下來。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廠紀廠規,鑒于經教育后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給公司及同事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并保證不再發生,認錯態度良好,且未產生嚴重后果。
廠務部一致決定如下:
1.對同事過激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響了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的團結,處以記大過處分(罰款100元)。
2.梁將電子板扔向同事,損壞公司財物,將以該板造價的三倍處罰。
3.倆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因此韋也有責任,予以記警告處理(罰款2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團結友愛,多點理解與包容,遇事冷靜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廣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廠務部
11.20
關于處罰決定 篇4
先生,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20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20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x月x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5
近日小編張因為個人事情影響心情。近日在微事平臺發布信息平凡出錯,未經過審稿,就發出信息。給平臺和粉絲帶來不好影響,微事主編楊決定,給予張停職一周,讓其反省和提醒。
希望在以后信息發布中少出現失誤。龍石微事并向讀者表示歉意。
微事
20xx年10月8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6
員工姓名:黃,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xx年X月X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7
李吉樹(男,漢族,身份證號:,高中學歷,群眾,桂平市木樂鎮戶籍),于今年9月1日被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9月13日被接領到39集團軍203旅(駐地遼寧營口蓋州市)服役。該青年在入伍后,以部隊的氣候條件、生活環境以及訓練上都不能適應為借口,先后10多次向部隊寫出書面退兵申請,并拒絕參加訓練,嚴重影響其他新兵思想,給部隊的管理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我市征兵辦兩次派人赴部隊,會同部隊有關人員,先后4次與其談話做工作,講明利害,但該青年拒服兵役的態度依舊堅決。鑒于該青年拒服兵役的態度堅決,影響惡劣,經陸軍第39集團軍政治部研究決定,對李吉樹按拒服兵役原因退回原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征兵工作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對李吉樹拒服兵役的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罰:
1、按照桂平市20xx年農村(或城鎮)戶口義務兵年優待金標準5倍給予罰款5萬元,罰款上交市財政,列支民政優撫安置款項。限被處罰人在收到處罰決定30日內履行交清罰款,逾期不交,將依法申請桂平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兩年內不得將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全市所有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不得招聘和錄用;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學手續;公安機關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銀行系統禁止向其提供各種貸款業務;全市所有公私企業和單位不得招聘錄用此人。
3、將李吉樹列入《桂平市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告,并上傳公安網備案。
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xx年12月5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8
近日張小帥因為個人事情影響心情。近日在龍石微事平臺發布信息平凡出錯,未經過審稿,就發出信息。給平臺和粉絲帶來不好影響,龍石微事主編楊小帥決定,給予張小帥停職一周,讓其反省和提醒。希望在以后信息發布中少出現失誤。龍石微事并向讀者表示歉意。
龍石微事
20xx年10月8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9
法定代表人:張偉光
地址:xx市xx鎮路308號
實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xx年10月19日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已建成橡膠加工項目,從事橡膠制品的生產,該項目未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主體工程便于20xx年7月份投入正式生產。
以上事實,有20xx年10月19日的《xx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筆錄》和現場檢查拍攝的照片及20xx年11月27日的《xx市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等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12月30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也未提出陳述和申辯。
以上事實,有xx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鶴環罰告〔20xx〕144號)及《xx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責令你公司的橡膠加工項目停止生產,罰款人民幣伍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ㄒ唬╆P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對上述橡膠加工項目停止生產。在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評批復和環?⒐を炇罩,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ǘ╆P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xx日內,到我局領取“繳款通知書”將罰款足額繳納至xx市國庫,你公司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報送我局復印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向xx市人民政府或江門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環境保護局
20xx年1月22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0
當事人:陳,男,1951年12月出生,時任浙江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陳及其一致行動人違法減持浙江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陳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眾嘉股權投資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新眾嘉)通過大宗交易分別賣出“浙江”340萬股和1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1.99%和0.59%。新眾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員工持股公司,后變更為有限合伙企業。在該合伙企業中,陳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業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為公司的中層骨干。根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但“轉讓或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產權”等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可以認定陳與新眾嘉為一致行動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陳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賣出“浙江”16.17萬股、55.79萬股和50.94萬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陳**名下證券賬戶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親戚及員工朋友賣出“浙江”1678.6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3.80%。
陳在20xx年7月22日減持“浙江”后,對其及所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賬戶以及一致行動人新眾嘉合并減持“浙江”占公司總股本比例達到5%情況,沒有及時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
以上違法事實清楚,有相關公告、相關工商登記資料、證券交易流水、相關人員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陳與其一致行動人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是陳。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對陳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我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
20xx年1月21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1
關于對三分廠工傷事故的處理決定
一、現場分析會:
二、時間:20xx年7月7日早9點30分
三、地點:三分廠辦公室四、主持人:王樹志參加人:文彪 陳有銘 孫海偉五、事故經過 7月5日下午18時20分左右,三分廠303號爐乙班在進行正常出爐作業時,在出爐過程中,由于塌料造成爐內高溫熱渣及爐氣噴出爐外把正在進行加料任務的爐工吳曉和燙傷,經西寧市第三人民醫院診斷右手深Ⅱ°燒傷,右耳后部深Ⅱ°燒傷,
六、事故原因1、主要原因:出鐵時爐內塌料,高溫爐料噴出,操作三分廠人員躲閃不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次要原因:三分廠由于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形勢較好,這樣從領導至員工多少對安全有點麻痹思想。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七、事故責任 1、三分廠303號爐爐長及乙班班長沒有樹立起安全第一,警鐘長鳴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在安全生產形勢較好的情況下存在著麻痹和忽視安全的思想,爐臺上也沒有設立警示標識牌對這次工傷事故應負管理的責任。2、吳曉和在執行加料任務時,思想麻痹,安全意識和事故隱患意識淡薄,負有直接責任。八:事故整改:1、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手段和安全防范意識,安全做到安全無小事,安全在于防范、堅決杜絕麻痹思想。2、建議三分廠在出爐和出鐵后的加料過程中采用少加勤加的方法防止塌料并做好出爐前后的安全防范。3、在爐臺上主要位置添置“當心爐內噴料”的警示標志牌,并對員工進行安全專項教育,4、調整配比,從源頭減少塌料及噴料的機率。五、事故處理:此次事故雖然是一起較小的工傷事故,沒有造成較大的人身傷害,但對事故隱患的麻痹思想和事故性質負面影響較大,為警示和教育他人,經研究決定:對三分廠從7月份安全考核分中扣5分,并對303號爐爐長孫海偉考核扣50元,對303號爐乙班班長陳有銘提出批評,并責成三分廠按整改意見立即整改到位,公司安全環保部將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核查。
青海華新冶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環保部
20xx年7月8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2
( )城管( )當罰字【 】 號
被處罰人(單位): 住(地)址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警告 □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當場收繳 □于 年 月 日前繳至銀行(賬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白
銀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3
各部門:
公司營銷部經理張三、市場部經理李四、市場部王五 三人于 20xx 年 4 月 1 日晚在公司宿舍因個人原因酒后打架 斗毆,嚴重違反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造成了極其惡劣的 影響。根據公司《職員手冊》 《管理制度》 、 ,經公司研究決 定,現對以上三人做出如下處罰決定:
1、對張三予以離職處理; 2、對李四處以記過處罰一次,并處減發 6 天本薪;在 本處理決定發布之日起 3 日內對此次違紀事件作出不 少于 500 字的深刻書面檢討。
3、王五目前處于試用期內,鑒于此嚴重違紀事件,其 試用期延長一個月,并處以記過處分一次,減發 6 天 本薪;在本處理決定發布之日起 3 日內對此次違紀事 件作出不少于 500 字的深刻書面檢討。
此處理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希望公司其他職員引 以為戒,良好處理公司團隊關系,營造和諧、團結的團隊氛 圍。
有限公司 行 政 部
年四月二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4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xx年x月至xx年x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資源部
xx年x月x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5
11月19日下午,三樓車間員工梁對韋xx人身攻擊。據查,11月18日加班期間,因工作雙方發生爭執并帶口語(臟話),導致兩人關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多次叫韋,韋未回應,于是梁將一塊電子板扔向韋,并將凳子舉起并抓起韋衣領,隨后放了下來。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廠紀廠規,鑒于經教育后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給公司及同事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并保證不再發生,認錯態度良好,且未產生嚴重后果。廠務部一致決定如下:1.對同事過激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響了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的團結,處以記大過處分(罰款100元)。2.梁將電子板扔向同事,損壞公司財物,將以該板造價的三倍處罰。3.倆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因此韋也有責任,予以記警告處理(罰款20元)。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團結友愛,多點理解與包容,遇事冷靜處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廣州x有限公司廠務部
20xx.11.20
關于處罰決定 篇16
當事人:新譽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常州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鳳林路68號
當事人: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
地址:Ostra Ringvagen 2, Vasteras, Sweden
根據《反壟斷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部對新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譽集團)與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進行立案調查。我部依法向當事雙方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雙方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合營方一:新譽集團。新譽集團的前身是成立于20xx年9月的常州軌道車輛牽引傳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終控制人為周立新、周立成等股東組成的周氏家族。新譽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軌道交通業務、新能源業務、數控設備業務等。營業額:(略)。
合營方二:龐巴迪瑞典。龐巴迪瑞典設立于1966年1月,龐巴迪公司間接持有其100%股份。龐巴迪瑞典的主要業務為建設、制造和銷售軌道車輛及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材料設備,其在中國主要從事軌道設備業務、軌道控制和信號系統業務及牽引和控制設備業務。營業額:(略)。
(二)交易概況。
20xx年2月5日,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從事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業務和有軌電車信號系統業務。雙方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股權,并委派了相應董事和管理人員。合營企業于6月11日取得營業執照。
二、違法事實和依據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而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屬于經營者集中。按照經營者集中申報計算標準,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20xx年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且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達到了《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于應當申報的情形。20xx年6月11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我部對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基于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考慮到該項交易未依法申報是由于合營企業急于參與某地鐵項目投標,交易雙方主觀故意明顯;并且,交易一方龐巴迪瑞典此前因未依法申報接受過行政處罰,此次系再次違法,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對新譽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龐巴迪瑞典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憑“一般繳款書”(可在當地人民銀行或財政機關領取)到開戶銀行或當地財政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分別繳納罰款30萬元和40萬元人民幣。“一般繳款書”中收款單位財政機關項填“財政部”,預算級次項填“中央級”,收款國庫項填“中央金庫”或當地國庫支庫名稱,預算科目名稱代碼填“其他一般罰沒收入103050199”。若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部將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采取相應法律措施。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20xx年4月21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7
被處罰人姓名:彭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x日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家具加工廠 現住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被處罰單位名稱:家具加工廠
營業執照注冊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法定代表人: 彭 職務: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經依法查明,你(你單位)20xx年6月23日,我局正和林業工作站執法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彭經營的xx縣家具加工廠的加工場地堆有用于家具加工的木材,其中部分木材家具加工廠無法提供合法手續證明,與20xx年6月25日移交到林業局綜合執法隊。20xx年6月30日,經我執法隊現場調查核實有5.88立方米木材無合法來源證明,其中杉木0.179立方米、松木1.563立方米、雜木4.138立方米。
上述行為及事實有 違法行為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照片等證據為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三條并結合《xx縣林業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二款第二項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你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 沒收非法收購的木材5.88立方米并處罰款人民幣4000元整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 xx縣農業銀行(賬號: x04000 )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郴州市林業局 或者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三個月內直接向 xx縣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印章)
20xx年 7 月 4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8
被處罰人:雷,男,漢族,身份證號碼:4310241991090,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人。
因你于20xx年1月10日在xx縣xx村未取得燃氣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非法倒灌燃氣,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涉嫌具有違規從事燃氣經營的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照片等證據證實。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處罰。
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新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編碼:20401)帳號:000163開戶行:工行支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新田縣人民政府或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新田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xx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19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當事人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案件來源;立案情況;違法事實;證據列舉及說明)。本機關認為:(案件處罰理由與依據;事先告知情況;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自由裁量說明)。依照(法條原文)之規定,本機關(責令 ,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0
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場所、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餐、飲具不符合衛生要求: 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個人衛生不符合衛生要求: 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違反健康管理: 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違反食品(食品添加劑)標識規定: 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以上____項合并,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公民五十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組織一千元以下)
現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繳至本市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直接收繳。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天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十五天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執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已告知權利,并聽取了我(單位)的陳述申辯。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分局
我(單位)陳述和申辯的內容是:
當事人簽收:
年 月 日
執法人員對陳述和申辯處理意見:采納當事人意見 不采納當事人意見 本人自愿放棄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簽收: 年 月 日
留置送達情況(拒收事由等):
(備注:本文書一式三份,一份交被處罰人,一份交被處罰人轉罰款代收機構,一份留存卷宗。)
關于處罰決定 篇21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本機關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字〔〕第號,對你(單位)作出了的行政處罰。年月日你(或)認為該處罰決定有誤,向本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經本機關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認為(原因、理由),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撤銷年月日本機關作出的罰字〔〕第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機關(印章)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2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姓名),在工作期間違反________制度被查實。按該制度第____條,第____款,決定對其________________處罰。
巡查人(簽字):________
報經理審批執行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3
福安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福安市鼎富置業有限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范
地址:
福安市鼎富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環境違法一案,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你公司位于福安市陽頭街道陽春路西側的鼎富豪庭建設項目于20xx年11月18日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352226201),并正式開始施工至今,該建設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以上事實有20xx年3月3日福安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筆錄、現場詢問筆錄、現場照片;鼎富置業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鼎富豪庭項目建設項目投資項目備案表;鼎富豪庭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關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
我局于20xx年3月16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有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至陳述、申辯和聽證期滿,你公司未向我局進行陳述申辯,也未向我局提出聽證的申請,因此視為你公司放棄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
以上事實有20xx年3月16日我局《送達回執》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
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處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罰款;
2、立即停止鼎富豪庭項目的建設,限你公司于20xx年5月31日前補辦該項目的環評審批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一般繳款書”將罰款繳至福安市中心支庫;繳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局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依法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德市環境保護局或者福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環境保護局
年月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4
。
你于20xx年9月中旬,在未經族自治縣林業局批準的情況下,雇請兩部挖掘機到xx縣核電公路11公里處公路兩旁擅自開墾林地。你的行為違反了《xx省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于20xx年8月30日作出“林罰字【20xx】第32號《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由于你下落不明,本機關現向你“公告”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地址:族自治縣xx鎮路52號)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族自治縣林業局辦理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xx省林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族自治縣林業局
20xx年9月23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5
當事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略)
負責人:(略)
根據群眾舉報,本機關對你單位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單位與浙江省其他財產保險公司達成、實施固定、變更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及代理手續費的橫向壟斷協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有關規定。
一、你單位主要違法事實
20xx年以來,你單位與浙江省財產保險行業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一道,多次通過集體開會、磋商等方式,對《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及《實施細則》進行討論修訂。
(一)參與達成、實施固定商業車險費率的協議
20xx年7月22日,你單位派員參加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在杭州市慶春路中財發展大廈15樓會議室召開的車險專業委員會會議,與浙江省其他財產保險公司有關人員一起,討論新車和高檔車的費率問題,約定新車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95。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輛購置價區別適用費率調整系數,購置價在50-100萬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9;購置價在100萬及以上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1。隨后,你單位將執行標準內化到核保政策中,并一直按照上述標準設定投保人新車及高檔車保險費率系數。
(二)參與達成、實施固定、變更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的協議
20xx年5月8日,你單位派員參加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在杭州市蕭山索菲特世外桃源度假酒店召開的財產保險公司總經理高峰會議。會上討論并約定20xx年車險市場份額超過4%的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天安、中華聯合、大地、國壽財險)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不超過15%,市場份額低于4%的公司不超過16%,天平公司不超過18%,并據此形成《<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補充約定》(浙保行協秘[20xx]52號)印發給各財產保險公司。同時規定對違約公司處以每單2-4萬元罰款,從自律公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此處需補充實施情況)。
20xx年5月5日,你單位派員參加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在杭州市體育場路105號凱喜雅大廈9樓大會議室召開的車險專業委員會會議,商定對部分公司的手續費進行調整,分六檔執行不同標準:第一檔為你單位和太保、平安,手續費7%;第二檔為國壽財險、中華聯合,手續費8%;第三檔為陽光,手續費9%;第四檔為大地、天安、大眾、華泰等10家保險公司,手續費10%;第五檔為安誠、安信、長安,手續費11%;第六檔為天平、中銀、渤海和民安,手續費12%。會后,你單位按照商定意見調整商業車險手續費標準實施。
以上事實有本機關在調查過程中提取的相關參會情況、通知、函件、保單、委托代理協議和制作的詢問筆錄等為證。
二、你單位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相關規定
商業車險費率及手續費率屬于市場調節價,應當由各保險公司自主確定。任何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都不得共同達成、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價格的壟斷協議。
1、你單位屬于《反壟斷法》所規定的經營者
《反壟斷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你單位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設立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資格。但你單位合法成立,有組織機構和財產,提供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服務,以盈利為目的,具有獨立的對外意思表示能力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能力。根據《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你單位符合經營者構成要件,是《反壟斷法》所稱經營者中的“其他組織”,屬于《反壟斷法》監管規制的對象。
2、你單位與浙江省其他財產保險公司具有競爭關系
你單位與浙江省內其他財產保險公司均提供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服務,處于同一地域范圍,在產品特性方面具有明顯的可替代性。因此,你單位與浙江省內其他財產保險公司具有直接的競爭關系。
3、你單位與其他財產保險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經查,你單位與浙江當地其他財產保險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彼此獨立,相互間的意思聯絡及合意不屬于同一經濟組織內部的經營決策。
4、固定商業車險費率就是“固定商品價格”
《反壟斷法》把商品和服務統稱為商品,商業車險費率就是機動車商業保險服務的價格。你單位先后多次參與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的相關會議,討論并最終對部分商業車險費率和手續費率標準協商一致,就是《反壟斷法》所稱“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5、你單位參與達成、實施了壟斷協議
在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推動下,你單位與當地其他財產保險公司合意、協同達成《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補充約定》,屬于《反壟斷法》嚴厲禁止的橫向價格壟斷協議。本機關在調查中獲取的證據表明,上述壟斷協議達成后,你單位隨即通過轉發文件、“內化”核保政策、組織自查、責任追究等方式,明確要求本公司內設各部門、下屬各機構遵照落實,并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貫徹執行了協議約定的費率標準。
6、你單位的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
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協商統一、固定銷售價格或者采購價格,直接排除了彼此之間的價格競爭,也弱化了經營者為爭取消費者而不斷提升質量和服務的動力,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使消費者難以獲得優質低價的商品和服務。
你單位會同浙江省內其他財產保險公司,統一、固定新車和高檔車商業保險費率,導致投保人只能被動接受價格無差異的同質化商業車險服務,享受不到競爭帶來的個性化特色服務,并且為獲得相應保險服務付出了更高代價。你單位會同浙江省內其他財產保險公司,統一、固定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率,限定采購代理銷售服務的價格,削弱了各公司通過吸引優質代理人拓展市場的競爭,使市場份額相對固化,阻礙了各公司在保險產品、價格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競爭,降低了商業車險及其代理市場的經濟效率,損害了消費者福利。
隨著保險市場不斷開放,同業競爭日趨激烈。浙江省內各財產保險公司組織達成并實施上述橫向壟斷協議,直接動機是為了降低并減少競爭,促進整個行業做大做強。但是,各公司作為獨立經營者,具有衡量自身經營成本、確定采購價格和產品銷售價格的經濟人“理性”。在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上,服務質量差、管理水平低的經營者,少贏利、不贏利甚至虧損,都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你單位與浙江省內各財產保險公司不應當通過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方式,人為排除、限制市場競爭,降低經濟效率,保護低效率企業,導致廣大消費者利益受損。達成、實施上述橫向壟斷協議,最終必然妨害各公司提升競爭力,阻礙財產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綜上,本機關認為,你單位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和《反價格壟斷規定》第七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價格壟斷協議:(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和服務(以下統稱商品)的價格水平;……(三)固定或者變更對價格有影響的手續費、折扣或者其他費用”的規定。
三、免予處罰決定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你單位參與達成、實施上述壟斷協議,應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
本機關啟動此次反壟斷調查后,你單位作為本案第一家公司主動承認在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下,各財產保險公司就相關車險保費費率及手續費率進行過反復討論,固定費率標準,并提交了歷次車險會議的情況說明,以及20xx年5月以來歷次集中商議車險手續費的詳細情況,率先提供了關鍵證據。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的規定,以及《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十四條“第一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免除處罰”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免除對你單位罰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執行相關價格壟斷協議,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加強合規管理,防范壟斷風險,自主確定商業車險費率和手續費率標準,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本機關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政編碼:100824。
聯系人:(略) 電話:(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6
x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370xx2801xx877 組織機構代碼:755xx374-8
地址:xx市西崗鎮后寨村 法定代表人:陳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20xx年2月2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進行了監測。經監測,外排煙氣二氧化硫濃度為216mg/m3(排放標準為50mg/m3),超標3.32倍。有調查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xx年3月1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棗環罰告字[20xx]第14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柒萬元。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棗莊市財政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或棗莊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4月13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7
趙繼源:
身份證號碼:43102219860908
住址:xx省xx市路310號人才交流中心
趙核安全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大修期間,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預設備冷卻水系統水箱水位報警的處理過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導致余熱排出系統泵全停運6分鐘,違反了核電廠運行技術規格書要求,且事件發生后未按程序記錄事件。
以上事實,有《關于呈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RRI水箱低低水位運行事件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xx〕44號)、《關于報送〈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余熱排出泵全停運6分鐘運行事件調查報告〉的函》(環華南核函〔20xx〕50號)、20xx年5月5日調查形成的詢問筆錄5份為證。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5.1.2”部分中“對運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行限值和條件,并保證遵守”的規定,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4.1 報告準則”的要求。
我局于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于20xx年6月28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局《核安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20xx〕55號)及《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xx〕06號)和你《關于接受行政處罰的函》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執照持有者違章操縱的,國家核安全局可給予警告的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給予警告。
三、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環境保護部
20xx年7月26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8
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 從事 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元。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到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按照下列第 項規定的方式提出異議:
1、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復議。
2、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處罰決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單位)作出本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聽取了你(單位)的陳述和申辯。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29
員工姓名:________ 員工編號:________
部門:________ 職位: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違紀內容: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____同志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____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并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并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處理結果: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并報本公司總經理批準,決定對____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____市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30
本院員工______,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違反本院院舍規定:當班時間不許喝酒。處罰其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停職、停薪反省。綜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護理先鋒大賽中表現突出,積極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間表現良好,故對其處罰結果如下:
將其停職停薪一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如在違反院舍規定直接開除扣除工資500元。
處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宮____路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31
本院員工______,在20xx年1月9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違反本院院舍規定:當班時間不許喝酒。處罰其從20xx年1月10日起停職、停薪反省。綜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護理先鋒大賽中表現突出,積極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間表現良好,故對其處罰結果如下:
將其停職停薪一周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7日 除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如在違反院舍規定直接開除 扣除工資500元
處分人:
x院
20xx年1月17日
關于處罰決定 篇32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負責監理的東方明珠二期B1號樓工程,由森源實業(隨州)有限公司投資興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側。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你公司未按監理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理,導致一層柱砼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行為發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質安站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一層柱存在質量問題,當即下達了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告知你公司一層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窩、孔洞、露筋的現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為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處。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
如你公司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x市建設委員會
20xx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