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文寫作嘉獎的決定(精選2篇)
應用文寫作嘉獎的決定 篇1
關于表彰的決定
(主送單位):
最近,(被表彰人員或單位的事跡)。(被表彰事跡產生的積極影響和表現出的精神)。為了(表彰目的),根據(表彰依據),決定對等予以表彰(或授予)等稱號)。希望(號召向先進學習,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附表:表彰名單
(印章)
年月日
應用文寫作嘉獎的決定 篇2
中共盧氏縣委 盧氏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教育系統進行通令嘉獎的決定
(20xx年9月2日)
20xx—20xx學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教育系統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創新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改革,教育質量穩步提升,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高招成績再創佳績,普通高考一本上線167人,完成市定目標任務167%;二本上線623人,完成市定目標任務125%;三本上線1189人,完成市定目標任務114%;共有147人被全國重點高校錄取,其中985工程高校共錄取19人,211工程高校共錄取53人;國家專項計劃錄取53人,高校及地方專項計劃錄取11人。職業教育穩步推進,盧氏職專對口升學本科上線18人,是去年本科上線人數的3倍,專科上線率100%。中招和小學教學質量持續位居全市領先位次。全縣教育事業均呈現出均衡發展的良好態勢。縣教體局榮獲全市高中、初中教學管理優秀單位。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鼓舞士氣,進一步推動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教育系統予以通令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