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精選2篇)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 篇1
我單位職工鄭,性別 , 女 , 身 份 證 號 碼 : ,于x年7 月參加工作,工作崗位為食品加工,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開始日期為x年1月1日。
現因本人無故曠工多日未上班,嚴重違犯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決定自即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附工會批復。
特此決定。
食品有限公司
x年五月四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 篇2
同志,于 年 月 日進入本單位,原身份為 ,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現因
依據《勞動法》 條 款,經單位研究決定(或個人申請,單位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與 同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