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資金自查報告(通用2篇)
1. 就業資金自查報告 篇一
為進一步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確保各項就業補貼政策落實到實處,杜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根據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就業專項資金檢查的通知》(攀人社發[20xx]292號)文件有關要求,我局對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具體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就業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制度
為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加強對就業專項資金申報、撥付、使用和核算各個環節的監管,杜絕就業專項資金使用中的違紀違規現象,我局根據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就業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相關要求,結合西區實際,制定了《西區就業專項資金五項監督制度》。我局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西區就業專項資金五項監督制度》,從資金撥付管理、使用監督、撥付公示、資金支出結果報告、監督和跟蹤反饋等方面對資金進行規范管理,保障就業專項資金的規范使用。同時,我局聯合西區財政局每年都定期檢查社保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職介補貼及崗位補貼的申報審核情況和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區就業局每年會對就業專項資金申報材料及就業專項資金進行自查。市就業局每年也會有專門的工作小組來指導和監督檢查我局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資金審批工作。
近年來,無論是內部自查、還是外部監督檢查,我局就業專項資金均未發現違規操作現象,各項資料按程序申報審批,各項資金也按流程足額撥付,切實做到了專款專用。
二、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一)就業專項資金籌集情況
西區20xx年就業專項資金結轉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籌集就業專項資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資金6,760,000.00元,省級財政配套資金240,000.00元)
(二)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結余情況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區共撥出就業專項資金5226031元,其中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869人共計5211806元,個人申報職業培訓補貼xx人共計xx225元。截至目前,就業專項資金共計結余1777501.87元。
經查,我局就業專項資金嚴格實行“社區(村委會)—各街辦、格里坪鎮—區就業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各項就業專項資金申請,均經區就業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財政局先后審核無誤后,才向區政府提出資金撥付申請。申請得到批準后,各項就業專項資金通過“區財政局就業資金專項賬戶—區就業局專項資金賬戶—各街辦(鄉鎮)專項資金賬戶——各申請單位、個人”的方式實行銀行專戶劃撥,確保了每一筆專項資金順利足額撥付到了各申請單位、個人手中。并在資金撥付前將各項就業扶持政策補貼情況公示于政府門戶網站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三)就業補貼對象認定管理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就業援助對象申請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攀人社發[20xx]177號)要求,對我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進行就業困難人員(“4045人員”、殘疾人員、低收入家庭人員、按城鎮人員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應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其他情況)認定。按照“個人申請→社區初審→公示(5個工作日)→街道復審→縣級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復核→發放證件,打印《就業失業登記證》中“就業援助卡”頁面”的認定程序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建立就業援助對象登記臺賬,全面掌握我區就業援助對象認定情況。我區所有申報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人員必須是認定了就業困難對象的人員,申報資料中有明確要求,審核過程中也嚴格進行審核。
經嚴格自查,我局在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支出,沒有擅自擴大就業專項資金支出范圍,虛列、轉移、擠占挪用、滯留就業專項資金等違規情況,確保了就業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安全運行。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一線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有待繼續加強
我區勞動就業保障體系新招用工作人員較多、業務內容較為繁雜且人員更換頻繁,如不繼續加強培訓,難以全面及時掌握相關政策和業務內容。建議市局舉行定期的業務培訓,讓各區縣的`經辦人員交流經驗、互相學習,提高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
(二)職業培訓的整體質量和效果有待進一步提高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旨在幫助就業困難人員提升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盡快實現再就業,因此,培訓后的就業率是衡量培訓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調研,根據市場需求,以就業為導向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班。
(三)一些系統調整導致的問題
20xx年年初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了聯動升級。在系統調整后,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已做靈活就業登記,自己繳納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實現單位就業,則前期由個人繳納的社保會顯示為單位參繳,這會影響其社保補貼資格的認定,另外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了聯動升級后,會出現部分居民靈活就業登記自動注銷的情況。
(四)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結構需要進一步調整
我區申報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人員數量較多,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中比重過大,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就業專項資金其他支出項目的及時撥付,我區將進一步調整就業專項資金的支出結構,確保就業專項資金的合理分配。
2. 就業資金自查報告 篇二
接到總部轉發的山東能源集團《關于加強資金管控確保資金安全的通知》(山東能源財字[20xx]4號)后,我單位高度重視,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成立了自糾自查領導小組,對單位資金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
1、單位內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執行,其內容符合現
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
2、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財經管理規定、辦法。
二、資金管理執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繳入結算資金賬戶
單位的各項收入做到應收盡收,所有收入均納入財務賬簿,無私設帳外及“小金庫”現象。
2、所有資金支出均履行了嚴格的審批手續,所有支出都填
寫費用報銷單,有相關的經辦人員簽字,并經財務部審核單位負責人簽字后付款,不存在擠占、挪用行為。 基本支出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及規定,無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單位津補貼、獎金和福利均按照國家或地方及集團公司公司規定發放,無濫發獎金、補貼或福利現象。
項目支出均按照批準的項目及用途以及項目實施方案執行,無自行改變項目內容,擴大支出范圍現象,所有
項目支出均合法合規。
三、資金安全管理方面:
1、現金的管理:現金的`使用范圍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
條例》,職工工資、獎金的發放采取銀行代發,月末出納的銀行日記賬與會計的賬務相核對,確認無誤后結賬。
2、財務崗位職責分工明確,明確了出納、記賬、審核等會
計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明確責任,防止舞弊,各項業務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3、銀行賬戶管理方面:現有賬戶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對賬
制度每月末認真落實。
4、票據有專人管理,負責票據的收、發臺賬登記工作。
5、財務印章管理: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分別由二位副經理
負責保管,非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不得攜章外出,禁止非財務事項加蓋財務印章,嚴禁財務章外借。
6、銀行印簽和空白憑證的管理:銀行印簽和空白憑證沒有
同一人保管。
7、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財務人員對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
茍,嚴守職業道德。因粗心、過失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無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資金損失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總之此次自查,單位領導高度重視,通過自查,自糾,
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資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