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應急預案(精選17篇)
1.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一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應急救援機制,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8)《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
(9)《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__〕141號)
(10)《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發〔20__〕6號)
(11)《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__年修訂版)的通知》(通政發〔20__〕46號)
(12)《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通政辦函〔20__〕15號)
3、工作原則
(1)堅持生命至上。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眾,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
(2)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化的事故預防、風險評估、救援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和預案演練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斷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3)堅持部門聯動。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納入市級安全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形成預防事故和應急處置的合力。
(4)堅持齊抓共管。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下,各級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堅持社會參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和專業搶險隊伍相結合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對體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社會化。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經營煙花爆竹活動中發生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爆炸、火災事故的處置工作。
5、 事故等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等情況,由低至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Ⅰ級)4個級別:
一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本預案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單位組成,下設辦公室和10個專業處置工作組,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搶險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等部門、單位及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
2、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發布應急預案終止指令。
(5)負責審定對外發布信息。
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組織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協助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成員單位和應急小組間的聯絡、協調等工作;負責做好市應急指揮部的通訊、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確保市應急指揮部工作的正常開展。
4 、應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聯絡和協調,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和省應急管理廳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情況;根據市政府的授權,負責牽頭組織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員的身份;參與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對事故產生的廢棄煙花爆竹進行處置。
(3)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的事故現場;
負責傷員的搜救、事故現場的清理和有毒物質的洗消。
(4)市監委:負責對市安委辦移送的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受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大氣、水環境污染物的'檢測分析,提出污染物處置建議;
負責對事故得到控制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實施監測,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處置建議,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6)市衛健委:確定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
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組織中毒、受傷人員的治療與救護;會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組織開展衛生防疫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救援所需運力保障;
組織做好人員轉移運送、應急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8)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各地對因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9)市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及時提供事故現場氣象條件分析和預測信息;參與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評估。
(10)市財政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為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防治、應急演練和應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1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響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扎口負責、組織協調新聞發布工作。
(12)市委網信辦:負責牽頭做好網上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
(13)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配合市應急指揮部做好本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5 、專業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以市應急管理局為主,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綜合協調工作;
通知、聯絡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程序及時向省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安委會)及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2)安全警戒組:以市公安局為主,組長由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會同當地政府(管委會)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監督現場遺留煙花爆竹的處置。
2.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二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13號)和《省安辦關于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鄂安辦〔20xx〕58號)要求,為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年結好帳、收好官,來年開好局、起好步,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動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蔣超良書記、王曉東代省長關于安全生產的講話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突出專項整治,確保年底收官結賬;突出監督檢查,排查隱患風險;突出特殊作業場所,強化崗位管理;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省生產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確保全國、全省“兩會”等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生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省安監局成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安監局領導擔任,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安監局要成立防控行動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實現工作目標。
三、行動內容和措施
(一)突出5項專項整治
扎實推進已部署的五項專項工作,即:化工醫藥企業“自動化提質、專業化提能”專項行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等綜合監管工作。確保今年這五項專項工作年底結好賬。
各級安監部門要認真做好執法檢查工作,對查改不力的企業,要嚴格執法,依法追究責任,尤其是對發生事故的企業,更要嚴懲重罰。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開展重點檢查,對特殊作業、重要設備、儲存罐區的企業開展重點管控。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檢查中,安全隱患突出的,要依法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工、停用,杜絕“帶病”運行。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管職責,配合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港口、運輸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完成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任務。
(二)突出監督檢查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xx〕19號)和《湖北省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實施方案》(鄂安監發〔20xx〕68號)以及《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市(州)之間交叉檢查,省安監局抽查的方式,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要督促企業嚴格管控重大危險源、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機制,落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查和日常監管。要不折不扣確保危險化學品“兩個凡是、一個所有”規定的落實,即:對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實現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遠程不間斷采集檢測,未設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自20xx年7月1日起,所有倉儲經營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全部按特級動火進行升級管理。對于違反“兩個凡是”的問題,各地要責令企業在20xx年1月1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檢查中發現違反“一個所有”的企業,各地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整頓,并按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予以上限處罰。
今冬明春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燃放旺季,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不斷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零售經營要結合《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和換證工作,強力推行“兩關閉”。
(三)突出特殊作業場所
深刻吸取鐘祥市“1113”較大事故教訓,集中開展一次以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為重點的全面檢查。各級安監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xx〕19號)的要求,嚴格執行特殊作業管理規范,杜絕事故發生。
繼續深化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的專項整治。對特殊作業人員企業要組織培訓、崗位練兵,各級安監部門要通過組織知識競賽、崗位比武等多種形式,開展作業崗位安全規范熟知熟會練兵活動,使安全生產知識和作業規范入腦入心入行。省安監局聯系相關部門和單位適時組織開展特殊作業崗位大比武活動。
(四)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
各地要緊盯“四節兩會”等重要節點,保持高度警覺,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全面排查、專項檢查、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嚴防死守等措施,狠抓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實處。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特別要組織容易發生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部位進行全面安全風險分析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
四、工作步驟
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地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進行部署,將工作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地安監部門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開展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定期組織調度研判,開展檢查督查。
(三)總結階段。各地安監部門對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并向省安監局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今冬明春既是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多發期,又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和事故易發期。各地安監部門要認真吸取歷年來安全生產事故教訓,高度重視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切實加強對防控行動的組織領導。各級安監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組織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制定出臺本轄區的防控行動方案和具體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防控行動方案應當于20xx年12月5日前報送省安監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層層分解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限期整改。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排查和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督促組織開展本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
(三)把握重點,狠抓防控。各地要結合今冬明春事故規律特點,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為“牛鼻子”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把握關鍵時段、關鍵企業、關鍵環節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強化重點風險管控,實施本質安全提升工程,根治一批重大隱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藝技術,關閉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業,實施預防為主、管理嚴格、行為控制,有效防范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3.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三
一、明確職責,仔細落實
各村(居)、各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學劃定禁放、限放、燃放區域并向社會進行公告,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設置零售點,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認真辦理縣燃管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督辦的有關工作,及時報送重大情況。全力做好歲末年初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鎮人民度過歡樂、祥和、安寧的節日。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整治階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開展宣傳、發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導、市場源頭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打非治違等工作,為實現春節期間禁限放目標創造有利條件。
(二)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2月11日—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26日后)。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確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引導。
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回收剩余產品確保安全為重點。
1.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客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公益宣傳
2.20xx年2月6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我鎮要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
3.將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強源頭管控。
嚴格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儲存倉庫和零售點安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零售點現場監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道安辦要嚴把道路運輸許可關,嚴格審核相關企業、人員、車輛資質,依法核發運輸許可。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投放本鎮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從嚴查處,并將產品質量抽檢信息及時抄送有關部門;
(三)嚴厲執法打擊。
1.嚴查非法儲存經營。各部門、各村(居)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區域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特別要對禁放區域開展拉網式、反復式排查,重點查處打擊非法經營、儲存等違法行為。
2.嚴查非法運輸攜帶。各部門要依托公路、交通要道檢交通勸導站,加強貨運車輛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運輸行為。特別要在禁放區域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開展道路運輸臨檢,防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要督促長途汽車站客運等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3.嚴查非法燃放。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力量加大禁放區域巡查力度,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街面巡查執法,發現違規燃放行為,要第一時間勸阻和制止;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四)嚴格管控看護。
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重點時段,以街道、社區為基本單元,以轄區道路、重點地區、樓群單位、行業場所為重要點位,明確禁限放看護網格,分區、劃段包干負責,嚴格落實禁限放看護措施,并通過現場檢查、視頻檢查等方式,確保看護力量在崗在位。同時,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傳統民俗文化,是節日喜慶不可或缺的部分。豐都縣春節實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順應民俗、遵從民意的具體體現,同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也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指示,領導干部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創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緊緊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認真落實好“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組織工作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查,嚴肅問責。
把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政務督查和行業督導范疇,加大檢查指導和約談警示力度。對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認真督查,應急辦要對重大安全隱患積極推進整改。
4.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四
為切實服務民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實現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我鎮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現成立野崗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卓潔任組長,人大主任王炎、黨委副書記姜俊杰、黨委副書記陳燦、派出所所長柳東江任副組長。綜合辦、綜治辦、鎮紀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衛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鎮辦、環保辦、財政所和各村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派出所,柳東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委會也要制定詳細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邏。
(二)中心校: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寒假期間將《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發放到學生手中。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學生家長印發禁燃禁放宣傳單(冊),倡議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五)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
(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禁放標語;參與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綜治辦:負責組織各村治安積極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傳工作。
(八)環保辦: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
(九)小城鎮辦:負責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先期收集證據,協助派出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紀委:負責對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
(十一)財政所:負責為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貫徹落實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村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各村委會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通過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微信平臺和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時進行禁燃禁放宣傳廣播,營造濃厚的禁燃禁放宣傳氛圍;三是各村要教育廣大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儲存、不燃放。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密切配合,對商業門面進行不間斷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我鎮。
(三)重點時段加強執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2月12日(初一)早上6時至9時、2月26日(元宵節)19時至20日凌晨1時以及農歷臘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開業)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要在鎮區主要干道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一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民權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流動攤販的查處。三是市場監管所要從嚴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5.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五
為貫徹落實微山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做好全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環委辦﹝20xx﹞3號)精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區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xx”、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云”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區要利用一切資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區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群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__份,并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并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余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區、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區、各村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
6.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六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職責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系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為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于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啟動儀式。
(三)積極聯系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家長報》和漢東地區其他報紙宣傳2次;通過漢東教育電視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視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人民廣播電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市教育局政務網、漢東教育信息網宣傳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為民”的高度和為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于“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信息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并于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系,擴大宣傳聲勢,并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溝通。
7.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七
為切實做好全縣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范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縣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縣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行為。
縣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縣衛生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四、明晰步驟,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階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獲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為今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五、統籌部署,落實措施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等規定,采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群眾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了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群眾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媒體、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后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小學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
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為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為: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為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并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布。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為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群眾燃放的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20__)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范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歷正月十五)。三是規范市場行為,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為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儲存、銷售非法偽劣煙花爆竹行為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并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六、嚴格現場監管,落實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布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為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干部為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五)鼓勵群眾舉報
堅持“市民自律,公眾監督,部門執法”的原則,鼓勵群眾舉報的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縣公安局74511131、縣安監局74617050、縣工商局74696492、縣質監局74667243、縣供銷社74512581,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受理和嚴肅查處群眾的舉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為核心,從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于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8.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八
為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預防火災和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根據《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通知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校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努力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增強師生及家屬的安全意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主要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禁放意識。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子屏等宣傳陣地和召開教職工會、班會、集會宣傳、簽字承諾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師生及家屬不買、不藏匿、不燃放煙花爆竹,增強廣大師生員工及家屬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學校禁放規定的自覺性。
2、強化管理,加強巡查,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門衛嚴格負責外來人員及學生上學時登記檢查,積極宣傳勸阻,杜絕煙花爆竹進校園。每天的值班人員負責學生的巡查與學生管理,教育監督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負責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實行教育與管理相結合,搜查與勸阻相結合,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值班人員及政教處人員負責學生課間的巡查。
二是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監管與巡查,確保校園內無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值日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與管理。實行24小時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對不服從管理,違反規定擅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一要進行勸阻,二要按照學校有關制度進行懲罰,三要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要求
政教處、教導處、大隊部要積極宣傳落實校園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逐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一旦發現攜帶、燃放現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報政教處,凡是遲報、誤報、不報的一律以學校安全制度追究責任。
如因宣傳、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導致校園內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屬的,師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進行問責;是班級學生的,將按人次扣除班級量化積分,并對班主任進行問責;在教室、操場、家屬樓等地出現燃放現象的,將追究各管理員、值班人員、班主任及重點部位的監管人員的責任;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9.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九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供電公司、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10.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六安市裕安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鄉鎮街和管委會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也要結合實際設立相應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2.1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裕安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應急辦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區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區環保局、區氣象局、交警四大隊、區公安消防大隊、市農電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
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區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區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區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現場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區公安分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區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經營、儲存事故,協調煙花爆竹安全專家參與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區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區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經營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處置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區衛健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傷亡人員的統計。
區市場監管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鑒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區政府應急辦:負責區政府應急值守工作,及時匯總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區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農電公司: 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區公安消防大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交警四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傷員的搜救;負責制定公路、水路運輸搶險預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專家組
區指揮部協調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區人民政府或區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區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的,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區人民政府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由區人民政府立即召開先期處置并報市政府,為啟動第Ⅲ級應急響應,接受市政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重大.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市向省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接受省指揮部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市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請求省指揮部向國務院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接受國、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協調,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鄉鎮街、開發區管委會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區交警四大隊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鄉鎮街、開發區及區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監督檢查
區安監局、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區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由區政府安委會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一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群、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云、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12.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二
20xx年11月以來,全國多地接連發生煙花爆竹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教訓十分慘痛。為吸取事故教訓,貫徹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生產,特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并將本通知精神迅速傳達至轄區所有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戶)、運輸企業。
一、切實增強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
當前至春節還有不到15天時間,同時是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活動最密集的時間,也是一年當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最為嚴峻復雜時期。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高度警覺,牢固樹立“紅線”意識,時刻緊繃“打非治違”這根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鐵手腕,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二、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
一是要立即開展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庫房的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市安監局要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認真制定旺季銷售計劃,嚴把進貨和送貨關口,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嚴禁向零售點超量配送,嚴禁向無證零售點配送煙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對已經達到或接近庫存飽和的批發企業停開運輸證,堅決杜絕超量儲存。二是要認真做好“兩關閉”回頭看工作,深入推進和鞏固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兩關閉”工作成果。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對“兩關閉”工作認真梳理分析,對已關閉的零售點逐一復查,嚴防“死灰復燃”和非法經營現象存在,確保屬于“兩關閉”范疇的零售點堅決關閉。尚未完成關閉任務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要進一步動員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加大關閉工作力度。三是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要求,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儲存量。各安監站要對煙花爆竹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嚴禁超量儲存。從嚴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對違反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規定的,一律依法暫停其經營活動。四是要切實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完善行政執法閉環機制,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嚴格執法程序,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文書,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
三、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門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嚴防煙花爆竹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強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追蹤溯源,依法嚴格處罰和責任追究,對構成犯罪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會公布非法生產經營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慘痛教訓,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各鎮、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手段,鼓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營造有利于“打非治違”的社會氛圍,形成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3.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范經營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3號)、《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青海省政府令第117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本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煙花爆竹。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安全管理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社區、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加強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引導。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應急管理部門
1.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職責權限和分級頒證的原則,頒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
2.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單位新、改、擴建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3.依法查處違法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4.對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5.調查處理、統計分析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并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
(二)公安部門
1.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頒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負責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的通行秩序管理,確定運輸路線,檢查道路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嚴格按照批復的運輸路線、行駛時間規范運輸;
2.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并加強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監督檢查;
3.依法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檢查道路危險貨物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對所屬運輸專用車輛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安裝、懸掛警示標志;
5.負責組織銷毀處置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經營單位廢棄的煙花爆竹;
6.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銷部門
1.供銷部門為煙花爆竹行業主管部門;
2.按照省應急管理部門規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布局的要求,確定批發企業,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規劃工作;
3.負責本系統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的安全經營;
4.對煙花爆竹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面向社會開展普及煙花爆竹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交通運輸部門
1.負責對從事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爆炸品)運輸企業的車輛資質及其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爆炸品運輸”類別資格的核發;
2.依法監督管理道路危險貨物(爆炸品)運輸運輸企業資質保持和運輸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標。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登記注冊,辦理營業執照;
2.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經營中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銷售不合格產品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3.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
4.負責煙花爆竹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
5.引導和規范經營者自主定價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
(六)商務部門
配合相關部門整頓和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
(七)廣電部門
負責利用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八)通信管理部門
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燃放的公益性宣傳教育,配合開展重大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九)城管部門
1.負責查處擅自占道經營、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2.負責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十)消防部門
負責指導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十一)郵政管理部門
1.督促寄遞物流企業依法落實收寄驗視制度,依法查處寄遞煙花爆竹行為;
2.依法參加有關煙花爆竹寄遞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
嚴把項目準入和許可關,嚴禁煙花爆竹生產項目進入我省。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參與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等活動。
第六條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風易俗的公益宣傳。
學校、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知識教育。
第七條煙花爆竹經營實行統一采購、統一批發、歸口經營。由省供銷聯社規劃批發企業布局并確定批發企業,屬地市州級應急管理部門為批發企業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批發經營活動。
第八條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并根據安全生產、社會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九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下列品種的煙花爆竹:
(一)摔炮、拉炮、擦炮等爆竹。
(二)摻用氯酸鉀的煙花。
(三)本省規定的其他禁止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
第十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銷售煙花爆竹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的質量標準,產品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并標明批發企業經銷字樣。沒有標明批發企業經銷字樣的產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本地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
第十二條批發企業布點應當符合省應急管理部門的布點規劃要求。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范標準。
第十三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應當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設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其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知識培訓合格。
(二)應當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且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嚴禁許可證過期、整頓改造、惡劣天氣等停產期間開展經營活動。
(三)應當具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倉庫總建筑面積應當符合《煙花爆竹批發倉庫建設標準(二類)》(建標125-20xx),且不得低于5400平方米。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庫房布局、建筑結構、疏散通道、圍墻、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等,符合《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倉儲區域及倉庫安裝有符合《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4101)規定的監控設施,并設立符合《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志》(AQ4114)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不得在批發(展示)場所擺放有藥樣品。
(四)應當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產品和銷售區域范圍相適應的配送服務能力;必須具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配送車輛持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配送車輛總數不少于10輛,應在重點市州、縣設有轉運配送點或機構,并有成熟的連鎖經營網絡體系。
(五)儲存倉庫實際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嚴禁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或者經營違禁超標產品。
(六)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并實施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設施設備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投入保障、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用品、應急值班值守、倉庫管理、外來人員管理、倉庫監控系統管理、事故報告與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
(七)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十四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記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記檔案,并留存三年備查。
第十五條實行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由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統一采購和配送。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不得向零售店或消費者銷售應由取得燃放專業資質人員燃放的A級、B級產品和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向零售經營者統一配送煙花爆竹的職責,及時回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未銷售完的在保質期內的煙花爆竹產品。負責回收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未銷售但已超過保質期的煙花爆竹產品。
第十七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按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規定的許可范圍銷售煙花爆竹。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實行實名制銷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不得向無監護人陪同的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
第十九條煙花爆竹零售(專店、專柜店)經營應按照“總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適度競爭”的原則設立,并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__)規定的標準和規范。
第二十條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專店、專柜店)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煙花爆竹零售專店的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專柜銷售煙花爆竹的商店,總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平方米。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允許存放煙花爆竹數量,應根據其周邊環境和使用面積確定。煙花爆竹的總藥量專店不得超過300公斤,專柜不得超過100公斤。專店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超過300箱、專柜不得超過100箱,且應同時符合下表的規定:(略)
(三)專柜店使用面積小于10平方米的,儲存量不得超過20箱。
(四)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不應設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以及橋下與涵洞內;不得與其他房間之間有樓梯或洞口相連;零售場所正上方房間不得作為營業場所,不得作為培訓教室、會議室,不得有人員留宿;不得將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作為其他生產、經營和生活等場所的進出通道。
(五)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選擇在消防車輛可以順暢到達的區域;煙花爆竹零售店采用臨時建筑物時,應獨立設置。
(六)煙花爆竹零售店、零售點內不應設置床鋪;不應設置在其地下、室內或上方有輸送石油、天然氣等易燃易爆物質管道的建筑物內。
(七)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周邊1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
(八)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商品交易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保持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離。
(九)與跨河橋、立體交叉橋及垂直投影部分、過街人行天橋、地道、涵洞等各種橋涵設施保持不少于50米的安全距離。
(十)與高壓線等輸變電設施保持不少于1.5倍桿高的安全距離。
(十一)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不得設置在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不得設置在展覽會、展銷會、大型商店(場)、集貿市場。
(十二)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二十一條煙花爆竹(專店、專柜店)零售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專店、專柜店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張貼“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標志。
(三)零售店使用面積不大于100平米時,至少配備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使用面積大于100平米時,至少配備4具以上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并分為2個設置點。
(四)儲存的煙花爆竹不得違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上載明的煙花爆竹種類和限制存放量。
(五)不得銷售超標、違禁或者非法煙花爆竹和由專業資質人員燃放的A級、B級產品、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六)零售店不得有明火,電氣線路不得有明接頭。采用普通電氣設備時,應當與煙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且不得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
(七)不得在經營場所現場周圍試放煙花爆竹。
(八)不得走街串巷流動銷售煙花爆竹。
第二十二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不得超過規定的經營期限經營煙花爆竹,許可的經營期限屆滿后停止經營,其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當由批發企業回購或回收,不得自行存放。
第二十三條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進入車站、影劇院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經營場所應當配備、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等防范恐怖襲擊的技防、物防設備設施,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二十五條煙花爆竹儲存倉庫應當對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煙花爆竹經營者對大量購買且形跡可疑人員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及其周邊具體范圍,并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和警示標志。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20__年1月1日。
原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青海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青安監〔20xx〕34號)同時廢止。
14.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四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扎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后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干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臺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筑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布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并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敘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15.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五
為做好青羊區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讓全區群眾過一個和諧安全幸福的春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和1月17日“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預案。
一、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監管工作
為消除事故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
“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監管有力,確保安全”的原則,成立“青羊區煙花爆竹綜合檢查組”(附后)。切實加強我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監管和綜合執法工作。
(一)檢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階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檢查階段進行拉網式排查,取締非法煙花爆竹經營點;對達不到基本安全條件的合法經營點,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許經營;對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沒有粘貼封簽的不合格產品和非法運輸、非法儲存的產品依法予以沒收。
2、重點防控階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這一階段以監控為主,二環路外各街道辦事處要會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組成防控小組,安排落實防控人員,定時段、定崗位值守,及時處置群眾舉報的非法銷售點和發現的安全隱患,務必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重點防控日:2月6日、7日(臘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這一時段各街道防控小組要落實守候值班制度。各責任單位要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確保平安。
(二)相關部門職能職責
1、安監部門:嚴格審查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條件,核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件;組織煙花爆竹銷售點經營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專項培訓;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檢查,對達不到煙花爆竹銷售安全條件的銷售點,暫扣其經營許可證,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負責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依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負責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2、公安部門:負責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及查處工作,對拒絕、阻礙或暴力威脅安監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要依法嚴肅打擊查處,確保安監等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協助收繳并銷毀所有非法的煙花爆竹。
進行。根據20xx年10月份二環路外7個街道辦事處提出點位情況,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報市安監局批準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100個。根據我區煙花爆竹銷售特點和安全條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環路到三環路之間高層居民樓的固定點位,在總量不超過100個點位基礎上,在全區范圍進行了統籌和調整。
2、各轄區布點情況。二環路外側,光華、府南、東坡、金沙、蘇坡、黃田壩、文家七個街道辦事處轄區設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30個,臨時零售點70個,共布點100個。
(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審批
1、煙花爆竹布點,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嚴格準入”的原則審批。在同等條件下,對具有煙花爆竹零售經驗的人員申請優先審批。銷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按照《四川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方可進行煙花爆竹的銷售。20xx年1月16日區安監局已對符合條件的準入人員進行了安全培訓。
2、審批程序
煙花爆竹固定零售經營,由申請人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在辦事處簽署意見后,報區安監局審查合格后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由申請人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并區城管局審查同意報市城管局備案后,到區安監局申領《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憑《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實行一點一證,做到依法規范經營。
3、區安監局將取得許可的煙花爆竹零售點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將本轄區取得許可的煙花爆竹零售點抄告轄區派出所。公安機關要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公共管理。
(三)煙花爆竹配送、銷售
1、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配送時間從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銷售時間從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配送時間從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銷售時間從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順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市安監局指定批發銷售商)必須在1月27日前,為煙花爆竹臨時零售戶按要求搭建好帳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實施預案》對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必須遵守的規定,批發經營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向無《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批發銷售煙花爆竹產品;嚴禁批發銷售《關于確定成都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品種的通知》(成安監〔20xx〕5號)規定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與零售經營者點簽訂具有安全內容的經營協議。在銷售期結束后7天內,負責督促臨時經營戶將未售完的剩余產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統一保管。
3、煙花爆竹零售點必須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實施預案》的規定,從有資質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有市級《煙花爆竹封簽》的煙花爆竹產品。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超過經營許可核定的最大儲存量。經營的產品必須符合《關于確定成都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品種的通知》(成安監〔20xx〕5號)規定的煙花爆竹產品。在零售經營必須將《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懸掛在經營點的醒目位置,并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購買須知。臨時零售點位置確定后,未經批準不準擅自移動。
4、禁限燃放區域的劃分
下列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街道辦事外以上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2)車站、機場、商場等其它人口密集場所; (3)重要軍事設施、倉庫、區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4)加油、加氣站等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周邊50米范圍內; (5)法律、法規、規章或各級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場所;
(6)區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區域或場所。
三、堅決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產銷兩旺,少數不法分子利益驅使鋌而走險,“三非”活動猖獗。為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活動,各級部門要履職盡責,加強安全監管。
1、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成都市嚴打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工作預案》的要求,針對當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主要集中在農村、以家庭作坊式生產為主,以及分散、流動、隱密等特點和動向,必須明確轄區內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打非”工作責任,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打非”工作機構,建立“打非”隊伍,集中一個時期專門從事“打非”工作。確定排查重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牽頭在區政府,排查發現在街道,打擊、取締在公安、安監、工商的工作機制。
2、強化聯合執法。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區政府要將組織安監、公安、交通、工商、質監等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全面的聯合執法,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合力,堅決打擊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對非法生產、儲存的廠點、作坊,必須堅決予以取締、關閉。重點做好對廢舊廠房、出租房、閑置校舍、農村無人居住房等場所的排查登記,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切實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不留死角。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底查清原材料來源和產品流向,斬斷非法制售煙花爆竹的鏈條,并依法追究違法者的行政、經濟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認真履職盡責,加大監管力度,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依法嚴厲查處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區安監部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監管工作。按照政府批準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零售經營的安全許可條件,認真組織實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豐富市場,滿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對購進的產品嚴格把關和驗收,嚴禁銷售假冒、偽劣非法產品。對違規經營戶,要依法予以處罰。
4、積極宣傳,廣泛發動群眾。所涉及到的我區七個街道辦事處要向轄區內的住戶印發“打非”宣傳資料,力爭做到“人人知曉”;通過學校、企業對學生和職工進行廣泛宣傳教育,發動其對非法制售行為及時勸告、制止和舉報。對已經執行的有獎舉報制度要進一步認真落實和完善,對受理的群眾舉報要逐一登記、核查,兌現有獎舉報獎勵經費,并對舉報人保密。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和剖析,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廣大群眾知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安全保護意識,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真正形成專門機構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良好氛圍。
各部門、街道辦事處將煙花爆竹綜合檢查組、“打非”隊伍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于1月24日上報區安監局。
16.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六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干凈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持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馮小峰任組長,分管領導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長余華、仙鶴路派出所所長趙國奇、供銷社馮剛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區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區、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并且由社區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
禁放范圍內各社區、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區、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區-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區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
各社區、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干、確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范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區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區主要領導要與社區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區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區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并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筑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禁燃放”期間,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干,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
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各社區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信息,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區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區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請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17. 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篇十七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