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應急預案(通用14篇)
1.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一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進一步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飲水中毒應急處理預案。
一、工作小組成員
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長擔任副組長,總務處主任、衛生老師、年級組長共同負責。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預防及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工,實行校長負責制。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二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重視宣傳教育
(1)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及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保證每周20分鐘的健康教育。
(2)組織工作小組成員應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根據學校衛生要求,依法對飲水衛生進行衛生監督。
3.衛生室落實監控制度
(1)每年必須檢查承包食堂單位的特種衛生許可證,每月檢查食堂工作人員的二證,督促有關人員持證上崗。做到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相關人員上崗時做到“三白”:白衣、白口罩、白帽子。同時要加強飲水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體檢。
(2)嚴格消毒制度,監督對飲水機定期嚴格消毒。
(3)各部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圖書館等專用教室,人員密集處要求經常消毒,開窗通風。
(4)班主任和任課老師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異常及時反饋衛生室,并與家長取得聯系。衛生老師要做到師生在校,衛生室有人在崗,對去衛生室就診的師生實行嚴格預檢,如發現發熱病人及時隔離,并與班主任、家長聯系送醫院就診。
三、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發生事故時,學校啟動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應在組長的指揮下,采取以下措施:
1、出現個別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時間內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不明病因的群體癥狀,急驟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時出現相同病情,衛生室及時向組長匯報,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孩子立即就診,并按相關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發現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餐,組長第一時間向市教育主管部門辦公室及區食品衛生監督所報告,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3、學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發病學生(包括與發病學生有密切接觸的師生)采取隔離措施。嚴格實行患病學生休學制度。學生病愈后方可復學,并視不同病因進行跟蹤隨訪,防止復發二次傳播。
(1)對患者活動過的校區、房間(教室)等,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進行消毒,對環境與物體表面等進行擦拭消毒,對地面進行濕性清掃,對空氣進行噴霧消毒;
用移動式紫外線消毒燈對有關區域進行物理消毒,室內實施強制通風。
(2)保留造成或導致發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3)落實有關措施,維持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用餐,發生傳染病的班級學生應在指定的教室上課。
(4)如果為群體事故,校務辦公室等協助善后處理工作。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后,組長應及時向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2.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二
一、學校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副:
成員:
應急指揮部是學校整個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學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與應急部門和社區聯絡,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二、學校應急職責
1、決定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3、向公安、消防、安監、技監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應急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件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5、向單位員工通報事件情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布事件情況。
6、負責事件原因調查和善后工作。
三、學校副職責
1、根據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事件現場指揮應急行動,把事件消滅在初始狀態。
2、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域。
3、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4、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5、把事件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應急報告。
6、與公安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
7、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8、負責事件后的現場清理工作。
四、值班領導職責
1、在事件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件現場指揮。
2、在確認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后,向單位領導報告。
3、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事件應急預案。
4、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5、組織值班教師、班主任等按照《中學欺凌事件處理規范》處理事件。
五、應急救援小組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置:
1、通訊聯絡小組
負責人:
2、疏散引導小組
負責人:
3、醫療救護小組
負責人:
4、警戒保衛小組
負責人:
5、排險搶修小組
負責人
六、應急責任制
1、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學校安全,是學校應急預案指揮者。
2、分管領導、現場值班領導承擔本預案規定的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險排難。
3、分管領導是學校學生欺凌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4、在學生欺凌突發安全事件中因學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件責任人:張華超、邢燕、劉珩、楊付磊、周國棟、王倫勝以及現場指揮。
應急電話:火災119匪警110緊急救護120七、應急流程
第一步:任課教師、班主任、值班教師發現學生間疑似發生欺凌事件時,第一時間向學部主任匯報或者值班領導匯報,現場制止學生的過激行為,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可實行正當防衛;在與欺凌者周旋時,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觀察是否有傷情,若有傷情,及時聯系醫生或者撥打120。
第二步:學部主任、值班領導快速達到現場,組織班主任、任課教師安撫學生雙方,根據情況確定是否需要疏散其他學生。并將現場情況向學校分管校長或校長匯報,學校領導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根據欺凌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
第三步:班主任或學部主任告知雙方學生家長,并通知雙方學生家長到校。
第四步:班主任或學部主任根據《中學欺凌事件處理規范》取證。取證后班主任根據情況對學生進行安撫、思想教育、心理干預等工作。
第五步:班主任通知家長到校,告知情況,共同做學生的安撫、思教工作。同時班主任要做好家長的情緒安撫工作,向家長解讀學校欺凌處理規范,督促家長按時向學校提供被欺凌學生身體傷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第六步:學部按照《中學欺凌事件處理規范》進行處理,匯總事件發生、發展、處理結果等過程性材料,向學校黨總支匯報。
第七步:學校黨總支下達處理意見,學生中心留檔,學部做好事后干預工作。
3.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三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校園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防欺凌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欺凌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第二實驗小學校園防欺凌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并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 9 -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范器械;安保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
引發校園欺凌事件原因
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
三、應急措施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校門口來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如來客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各班級加大對班級學生防欺凌安全保護意識的教育,同時要加大對班級問題學生的重點關注,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對學生中間的矛盾要及時化解。
3.值班領導及教師要認真履行值班、值勤職責,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學生如有斗毆的矛盾苗頭時,應及時職責,并向當事雙方學生的班主任進行反饋,由班主任及時化解。
4.如果校園內已發生學生間的欺凌事件,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由學校德育處協同年級組及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 10 -知雙方家長,共同做好事件的處理。
5.如果校外不良少年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欺凌,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6.學校領導、值班領導或有關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對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保護在場師生安全,防止事態擴大。
7.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8.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到場。
9.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域。學校領導要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10.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四、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對學生中存在的'矛盾沖突,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化解,做好雙方調節工作,并告知學生家長,由家長進一步進行思想疏導教育。
4.如學生中已發生欺凌事件,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五、處理程序
- 11 -一旦校園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處理;1.學生間的欺凌事件,視事件的程度,進行逐漸調查處理,輕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級組共同處理,告知家長,做好學生思想疏導工作,并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學校德育處。
2.對學生之間發生的嚴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一經發現要第一時間報警,撥打“110”報警電話。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4.學校第一時間成立由德育處、年級組、班主任組成的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同時要做好師生安撫工作,特別是受欺凌同學家長的安撫工作,確保事件處理不會造成新的傷害隱患。
六、職責分工
1.門衛:嚴格門衛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2.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及值班教師要加強值班和校園巡視,及時處置突出事件,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4.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四
幼兒園是個弱勢群體,因職業的特別性,使幼兒園內的老師大多是女性,而訓練的對象又都是沒有抵抗力量的孩子,因此幼兒園是最易讓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罪犯暴力入侵的地方。為了愛護全體幼兒不受損害,或在事故發生后,將損害程度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1、人員的疏散及轉移
1)生命是最珍貴的,一旦發生有人非法入侵園內,暴力大事發生,要做到"快速反應、鎮靜應對',園內成人應以愛護幼兒為重任,不行臨陣退縮。實行不同的處理方法,要盡早實行堅決措施,絕不允許拖延時間。
2)第一時間內,接通本園的110報警器,由專人馬上向110中心報警,并報120醫療搶救中心。
3)馬上向上級匯報。并發出救援信號,懇求四周居民及居委會的關心。
4)愛護幼兒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5)全體老師要發揚見義勇為的精神,勇于與歹徒作斗爭。
2、治安保衛與醫療急救
1)事故一發生,立刻組織人員搶救,準時送就近醫院治療。
2)要充分發揮黨員、團員、治保會的作用,將保衛幼兒園與救治共同做好。
3)在實行有效措施的同時,對于受傷的孩子要準時通知家長。
4)愛護好事故現場并進行取證工作,準時聯系上級訓練主管部門和相關上級部門,協作110報警中心進行調查。
5)園領導應在搶救場所或醫院,組織處理有關工作。 6)在進行事故搶救的同時,幼兒園必需快速做好排查工作,把握相關狀況。
3、善后處理工作
1)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包括準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系索賠事項,家長或親屬的勸慰工作等。幼兒園要將事發經過、緣由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后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準時向局報送。
2)依據大事的不同性質和程度,準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狀況,并樂觀爭取上級部門的指導,嚴格按上級指示妥當解決好大事的善后工作。
3)立刻召集緊急會議,討論大事處理事宜和遏制大事的不良進展,盡量削減損失。
4)如涉及到家長心情不穩定,發生群眾上訪等突發大事,盡可能把沖突化解在基層,避開消失越級上訪。
5.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五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現場防護組組長:
疏散引導組組長:
通訊聯絡組組長:
現場救護組組長:
組員:每天的值班領導、教師及各班班主任。
現場防護組職責: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欺凌學生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疏散引導組職責: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馬上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欺凌學生,并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通訊聯絡組職責: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迅速按總指揮要求'TlO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和上級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職責: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后,本部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120”立即與聯系送往醫院治療。
三、防止校園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5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四、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序及措施:L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后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2“110” 、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安全組長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后)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系相關人員到達“110”現場。①公安或派出所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
③向上級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120”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后處理。
110①學校應急組在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排家長情緒等。
110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6.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六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防范暴力事件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暴力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下 設:
應變保護組
組 長:
人員救護組
組長:
組員:
疏散引導組
組長:
組員:
通訊聯絡組
組長:
組員:
2、應變保護組負責在上級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防御等;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至安全地方;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4)經常性地與派出所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學校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對策。
四、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如需要的話,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主任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各任課教師到各自崗位及時開展工作。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五、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
7.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七
為應對校園欺凌事件,提高學校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各類校園欺凌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工作機構,明細人員分工、職責要求。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 責:負責制定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健全應急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在校園欺凌事件處置工作中統一指揮、科學決策,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副校長室 主 任: 副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所有校園欺凌事件的各項調度,接到校園欺凌事件報告后向相關領導報告并進行分類交辦、緊急通知發布。
(三)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組 長:
牽頭處室:
協助處室:
主要職責:
政教處:負責落實校園欺凌事件中的相關學生,并聯系家長。
教導處:負責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并上報,協助應急處置。
辦公室:負責車輛安排、人員調度。負責所有校園欺凌事件的對外信息發布,新聞媒體接待,負責突發信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上報。
總務處:負責應急處置過程的經費保障。
二、防范措施
1.成立校長負責,教師、家長代表、社區工作者等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負責學生欺凌防范、事件認定及調查處理等工作。設置防治學生欺凌舉報、求助電話與信箱,及時處理反饋相關情況。
2.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通過召開主題班會、邀請法制副校長進校講座等多種形式,提高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統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培養學生的文明行為習慣。
3.加強家校溝通,定期向家長宣傳防欺凌知識,交流學生在校在家情況,引導家長增強法治意識,重視并做好家庭教育,形成家校合力。
4.實施校園安防“雪亮工程”,學校重點部位安裝高清攝像頭,實行全天候全覆蓋監控;安排值日領導和教師在重點時段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5.加強對管制刀具、手機及其它危險品的排查管制,嚴禁進入校園。
6.將防治學生欺凌列入校規校紀,加強執紀監督,用紀律規定對學生言行進行規范、警戒和約束;納入對領導干部和教師個人業務考核,通過嚴格考核,壓實工作責任,增強工作主動性。
7.強化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經常性地開展校園周邊矛盾糾紛和重點人員的排查整治,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加強校園周邊學生上下學重點路段的巡邏執勤,整治重點場所,優化校園周邊環境。
三、處置程序
1.預先處置。① 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 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后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局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員安全,盡力維護現場秩序。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根據實際需求撥打110、120等應急電話,與此同時,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
2.及時報告。在事件發生后學校立即啟動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學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15分鐘內上報市教育和體育局。信息上報采用手機短信報告的形式,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簡要經過及當前結果等。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并由辦公室及時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強化調度。校長是學校現場處置責任人,負責學校內部人員、經費、車輛的安排、調配。當上級應急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后,服從上級部門的指揮調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在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緊急情況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組長有臨時處置權。
4.控制事態。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與當地公安、司法等職能部門聯系,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學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上級職能部門聯系。要配合有關部門控制現場,保護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5.引導輿情。事件發生后,要迅速擬好新聞通報,由辦公室把關、校園欺凌事件分類應急處置小組組長審定以后,對外發布。
6.穩妥善后。在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理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長、學生等當事人的善后工作,對受到心理影響的師生,要安排人員做好心理疏導;對在校園欺凌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做好理賠和家屬安撫工作。同時,要迅速恢復事發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四、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實校園欺凌事件的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動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報送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人員保障。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建立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專職或兼職救援隊。
3.經費保障。校園欺凌保障經費應列入年度應急經費預算。在校園欺凌事件處理過程中,總務處要保障經費按時、足額到位,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組長對應急經費處置有支配權。
五、責任追究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因領導人員或有關責任人員工作的失職、瀆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或遲報、緩報、誤報的,依據造成的損失或影響的大小,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六、附則
1.本預案啟動實施由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或校園欺凌事件處置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
2.本預案由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八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國家、省教育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安全穩定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貫徹國家、省廳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提高我校預防、控制和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安全和穩定。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涉及我校學生突發事件,集體罷餐罷課、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為切實做好我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成立預防和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負責人由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分管學生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突發事件發生后,由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團委、校長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網絡管理中心、大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及各學院共同協調處置。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學生處。
第四條預防和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的主要職責:
1.在學校預防和處置學生突發事件領導組領導下開展處置學生突發事件的工作;
2.了解和掌握學生突發事件的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策略;
3.組織和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突發事件,并及時將重大惡性突發事件向省教育廳及有關部門報告;
4.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等機構對事故的`處理;
5.負責事件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6.總結事件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章學生突發事件的范圍
第五條學生突發事件的范圍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被挾持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重大失竊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重大節假日突發聚集事件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學生宿舍、實驗室、機房、食堂等部位發生火災事件;學生突發性疾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第四章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第六條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第五章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第七條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除立即實施救治外,應及時將情況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獲悉情況后,要立即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同時要撥打120和向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報警,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學院接到報告5分鐘之內將情況報告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
3.所在學院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第八條學生離校出走、被挾持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被挾持或失蹤,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被挾持或失蹤的情況后,應立即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并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學院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報警,協助查找,并向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匯報,由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做出進一步的工作決定。
第九條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同時,及時將情況報告輔導員;
2.學校保衛處和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診治;同時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
3.所在學院要在獲悉情況后5分鐘內向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報告;
4.發生學生傷亡的,學院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將視學生打架事件后果的嚴重程度,提出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意見;
6.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學院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第十條學生重大失竊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并立即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
3.學校保衛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察,同時視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和向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匯報;
4.公安機關介入的案事件,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第十一條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輔導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同時向保衛處(校園110)報告。
2.所在學院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情況向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保衛處做好協調處置工作;
3.所在學院要配合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事故的協調處置工作和學生家長的接待、安撫工作。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驗室、機房、食堂等部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1.學生宿舍、實驗室、機房、食堂等部位發現火情后,所在單位要立即開展滅火工作,同時向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后勤管理處報告;
2.學校保衛處、學生處、后勤管理處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滅火;當火情嚴重,無法自行撲滅時,要立即向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報告,并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關閉電源,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轉移貴重物品;
3.消防部隊介入的火災案事件,學校保衛處、學生處、后勤管理處及相關學院要積極配合。做好搶險滅火和事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報告輔導員和所在學院領導,同時報告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和校醫院,趕赴現場;
2.輔導員問明情況后,應立即與校醫院取得聯系,迅速組織人員將患者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要及時搜集中毒情況,加強對事故區域控制,保護現場,控制涉案人員,并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
3.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及時搜集中毒情況,通知衛生防疫、公安部門,對中毒人員展開治療和案件的偵破工作。
4.餐飲管理部門必須迅速封存飯菜留樣或其他有關飲、食品,以備有關部門取樣分析與偵查;
5.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的案事件,所在學院、涉及的服務部門、初期介入工作的學校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調查。
第十四條學生發生急病、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的處理:
1.學生患重大或急需轉院治療的疾病,輔導員應立即聯系車輛,送至醫院,并及時向學院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2.發現學生中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輔導員除立即同校醫院取得聯系,及早采取隔離措施,并及時向學院領導匯報;所在學院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情況報告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
3.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并由所在院(部)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做好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第十五條突發聚集事件的處理:
1.突發聚集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保衛處(校園110),同時,及時將情況報告輔導員;
2.學校保衛處和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所在學院領導匯報;
3.所在學院要在獲悉情況后5分鐘內向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報告;
4.學校處置學生突發事件指揮協調小組要同學院一起對聚集的學生進行說服、勸阻和疏導,盡快疏散聚集群體;對組織聚集的“骨干”要適時、策略的將其分離群體,單獨教育施壓,必要時聯系學生家長說明情況;對于情況嚴重的,要及時聯系公安機關尋求幫助、處理;
5.所在學院應認真總結,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每一個師生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全體師生對學生突發事件要做到隨發現、隨報告。結合我校實際,建立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處置工作責任制,對重大的學生突發事件遲報、漏報、瞞報的或者獲悉學生突發事件發生而未及時到位進行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預案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9.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我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目的要求
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三、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及時匯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長為組長、其他校領導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組 長:李文躍 電話
副組長:馮熙蘭 電話
組 員: 陳日清、劉小鋒、李霞、柳昀、王艷芳、張文波、肖凱各班主任及任課老師
(二)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組長:陳日清
組員:后勤工作人員、學校保安
(三)疏散引導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并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組長:張文波
組員:各年級班主任
(四)通訊聯絡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組長:王艷芳
組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五)現場救護組
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立即與“120”聯系。
組長:肖凱
組員:衛生室人員和班主任等
四、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群體性 事件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10.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十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維護校園秩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學校內發生的學生群毆事件、學生對教師暴力事件、外來人員對學校師生實施暴力事件;發生在校園周邊就近范圍內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在校師生發現本校學生校外群毆性欺凌和暴力事件也參照本預案第一時間報警、報告。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相關事件,保安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啟動校園內報警系統、與公安聯網的報警系統。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緊密銜接,做到啟動預案,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二)預防為本、及時控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做好相關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有效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欺凌和暴力事件消除在萌芽或控制在最小范圍,避免影響學校總體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對正在發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現場人員第一時間予以制止,控制事態。
(三)各處聯動,協調配合。一旦發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學校總指揮要統一部署,掌握信息;學校各級負責人、各處室要保持鎮定,協商溝通;發生超出學校處置和控制范圍事件,要立即上報教育、公安等部門,在其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統一認識,不單獨接受采訪或對外談論,不拍攝和發布相關視頻,配合整體工作,維護秩序。
(四)減少損失、恢復常態。盡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盡快恢復學校秩序,恢復工作和學習常態,消除事件對學校、對師生和家長的影響,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四、組織領導(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校長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學校分管負責人或處室負責人,排名第一的副總指揮同時兼任現場總指揮,或校長外出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成員:(學校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事項作出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職能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分設各職能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其負責;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五、分工負責機構
(一)組織協調組
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具體指揮、組織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門、單位來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以學生及時躲避暴力、防止暴力傷害為目的,負責疏散學生,或告知和引導學生到某場所集中,或告知學校在教室關閉門窗不外出;負責維護秩序,保護現場;把好校門關口;協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緊急救護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以搶救生命為第一,其次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檢查學生身心狀況、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
負責將受傷師生盡快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迅速聯系急救中心或撥打120,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救護組應對受傷師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預防次生災害發生。(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負責收集信息,起草事件報告;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負責發布信息通稿。
(組織協調組掌握最全面的信息,也具有通訊聯絡的職能,因此,通訊聯絡組可歸屬于組織協調組。將通訊聯絡組單列出來是說明通訊聯絡、信息歸集和發布的重要性)。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保障,負責接待用品,負責用餐、飲水,負責通訊設施,安保設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購。
(六)家長接待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家長接待不用于上級及其他相關單位來人接待,家長接待是維護平穩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對于事件中傷亡學生的家長,接待和安撫工作尤為重要。)
第三章預防與教育
六、預防與教育
學校在日常做好以下工作,責任分工到具體處室、人員。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各部門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法紀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落實宿舍值班制度;落實教師上課和課外輔導常規,確保教師堅守崗位。
4.在校衛生保健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確保醫生值班。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集體性活動要有教師帶班,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值班領導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請其他領導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7.印制和及時更新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8.學校負責人、處室要掌握公安、醫院、社區等辦公電話、負責人電話。
第四章應急處置
七預案啟動條件
正在發生較為嚴重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可能導致人員傷亡,需要及時處置。
八、應急響應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必須立即制止學生,防止事態擴大,并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班級、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學校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報告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或撥打120救護)。同時,馬上通知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在急救車到達前,應急急救組負責受傷學生處置。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簡述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3.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1.啟動預案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接待家長和后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統一規定要求,協助處理死學生的善后工作。
2.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意表達立場和觀點。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學校、當事人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以及學校、施暴者、受害者三方達成的補償協議;三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4.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后續處置
九、后續處置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學校要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如實提供情況;準備好相應材料備查。
2.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進行科學心理疏導,并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4.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責任認定。
6.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問題,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則
十、附則
1.本預案的解釋權歸學校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本預案制定于年月,于20xx年X月X日進行修訂發布,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3.除統一征求意見外,日常對本預案的意見建議向XX處(室、科)反饋。
4.本預案除根據情況變動外,每學年開始,應根據人員及工作崗位變動情況進行修訂。
5.本預案送教育局備案。
預防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精選篇4)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發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主管副校長為副組長,安全處全體成員及班主任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突發事件進行制止和處理。
2、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名單:
(二)預防措施:
1、制定嚴格的安全保衛制度。值班人員每天對全校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一旦發現可疑人員,立即進行盤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2、加強管理制度和會客制度。學校師生在上班時間出入校門要請假,外單位來客一律在校門口進行登記,杜絕外來人員進校發生事端的可能。
3、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情況每天進行自查,學校每周進
行抽查,每月進行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
(三)預案實施的組織機構: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1、撲救行動組:應急小分隊
2、通訊聯絡組:當日值班主任
3疏散引導組:案發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
4、安全防護救治組:當日值班教師及后勤人員
5、善后處理組:安全處
(四)預案的實施:
1、各部門的通訊聯絡員一旦發現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迅速趕到現場。必要時要撥打“110”進行報警。
3、趕赴現場后,首先要對作案人立即進行阻止和控制。視現場情況,必要時采取武力進行控制。要本著對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為首要目標。
4、每個班級要明確疏散,各部門的工作人員要立即將現場的學生及無關人員疏散到指定地方,并做好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防止對無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5、如果現場有受傷人員,安全防護救治組立即進行救護,必要時撥打“120”進行救護。
6、事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善后處理事宜。
(五)對撲救行動組的要求:
如果發現犯罪分子進行破壞或行兇,要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爭,要視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利益大于一切,在緊急關頭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努力將犯罪行為進行制止和控制。
11.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十一
建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制度,建設平安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我園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制度。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此預防及處理制度。
一、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1、加強校園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課間活動)、重要場所(操場、食堂、教室)的`巡邏和查看。
2、催促學校值日教師、班主任加強校園巡視;制止突發問題。
3、在局部重要場所增加高清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清攝像頭進行局部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范、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4、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學校領導。
5、要求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通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領導的聯系和溝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學生公布學校“校園欺凌”救助。 :XX園長班主任:萍
8、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二、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生開展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幼兒園關于校園欺凌和暴力問題
12.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十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工作小組及應急處理機構:
校園欺凌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中層及學生處工作人員
二、防止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教育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②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保安,然后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2、(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組長一方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另一方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后)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施暴者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系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
③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后處理。
①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排家長情緒等。
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將按照相關部門,防校園欺凌文件要求及中學生行為規范和十七中校規校級嚴肅處理,凡是存在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司法機關。
6、建立舉報網絡。
學校建立三級舉報網絡:班級向防范欺凌委員會組長即班主任舉報,年級向年級主任和年級德育主任舉報,學校向防范校園欺凌管理委員會成員舉報。
公開舉報電話:
13.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十三
為了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組織領導
根據有關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市、公安及時匯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校園欺凌舉報電話: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組長:
組員:安全處人員及全體保安人員
(S)疏散引導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并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組長:
組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訊聯絡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組長:
組員:辦公室人員等
(五)現場救護組
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立即與“120”聯系。
組長:
組員:醫務室人員和班主任等
三、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 、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3 、本方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年級部主任對本年級學生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已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四、欺凌事件的處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 、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德育處負責調查處置,年級處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 、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①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I1、O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學生處、團委)。
②防暴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安全處、學校保衛人員)。
③救護組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醫務室、班主任)。
④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學生處、當日值班領導和班主任)
五、校園欺凌事件處置的后續事宜和責任追究
1、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學生和其他人員,要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2、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被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3,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每個責任人在處置過程中的推諉、拈輕怕重、玩忽職守,不處置的工作人員將在評比、職稱晉升、績效考評等方面,依據學校的考核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涉嫌違法的交由紀檢和司法機關處理。
全體教職員工都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在我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的評先評優、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14. 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十四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校園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學校欺凌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人員及各班班主任
(二)分工與職責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組員:學生處、相關部門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2、現場救護組
組長:
組員:學生處人員、相關系部分管主任及班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對受傷人員進行救“120”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聯系送往醫院治療,協調有關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派出所等部門)負責維穩和救助。
3、善后處理組
組長:
組員:學生處心里輔導科相關人員和黨建辦人員
負責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群眾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4、通訊聯絡組
組長:
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系、報告,收集信息。
5、后勤保障組
組長:
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接待、物質保障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加強對在校患有暴力史人的監控,加強對患有暴力史人的關心,并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子照顧幫助。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5、成立值日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管理責任制
6、建立防范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三、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后,在場知情人員(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值日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并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后,立即通知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啟動應急預案。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保存物證,并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應急組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將影響減到最小。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并迅速配合公安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理賠如屬于責任事故,迫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理賠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迫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迫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人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