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長崗位職責(通用2篇)
1. 安全科長崗位職責 篇一
一、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積極落實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對施工工程質量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二、發放文件有效版本,收回失效或作廢質量文件,收集整理質量文件及修改意見。
三、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向設計單位提出保證工程質量的意見。
四、經常深入現場進行過程檢驗,發現不符合規范、標準項及時提出并解決。
五、主持工程預檢、預驗工作。
六、嚴格執行(工程技術質量檢驗管理辦法)
七、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組織安全教育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十、深入工區和工地,指導研究安全技術人員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十一、與有關部門共同抓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十二、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十三、對違反安全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勸阻,制止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
十四、對出現的事故,組織調查,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不斷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遵守本局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科室工作目標、工作計劃,調動全科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負責全科行政、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履行局領導賦予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3.指導各設區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處理有關安全問題或爭議。
4.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的具體實施,及時向局領導匯報。
5.負責組織推薦省級安全管理先進企業和省級安全達標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6.受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舉報、投訴。
7.負責有關安全管理課題項目的研究、推廣、運用。
8.樹立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對來人來訪熱情接待。
9.廉潔自律、自覺抵制不良行為。
10.及時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2. 安全科長崗位職責 篇二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科長完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
3、協助科長認真履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決議以及安全生產各項管理條例。監督、檢查下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法規、規范、標準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定期向科長匯報安全生產動態和存在問題。
4、通過日常檢查規章,發現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改進措施。
5、參與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并協助領導組織好專業性、季度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6、參與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并督促、檢查實施。有權制止各級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指令停工整改。
7、對重大傷亡事故負責向各級主管部門及時匯報,協助科長組織有關人員搶救,保護現場,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8、及時完成科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