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12篇)
1.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一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住所(址);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國籍;
住所(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
依據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商品房。
該項目的有關批文如下:
1、《國有土地使用證》頒發機關:;編號:;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出賣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2、該商品房作為預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武漢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房開】預售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層,地下層數為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層高為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房廳廚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如無特別約定,該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車庫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基本情況
1、綠地率%,道路建筑面積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社區居委會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2、停車場建筑面積平方米;
3、會所建筑面積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外的費用。
第六條買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買受人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買受人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向買
受人退還累計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單元)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
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該商品房單價不變,以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
3、。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職業培訓教育網共部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不含本數)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交房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20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燃氣等專項驗收;
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按設計要求建成;并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電、給水、排水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并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
4、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
5、供電:;
6、給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關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含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結構與之相連的非住宅)的,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應當持《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到指定的維修資金交存窗口或專戶管理銀行所屬營業網點進行交存,憑已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票據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
買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已作為業主交存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買受人應當向出賣人支付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一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二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通知買受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有關稅費(含物業服務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四)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3、。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應列明保修范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4、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見附件五)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二
(合同編號:)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住所(址);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國籍;
住所(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
依據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商品房。
該項目的有關批文如下:
1、《國有土地使用證》頒發機關:;編號:;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出賣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2、該商品房作為預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武漢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房開】預售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層,地下層數為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層高為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房廳廚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如無特別約定,該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車庫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基本情況
1、綠地率%,道路建筑面積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社區居委會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2、停車場建筑面積平方米;
3、會所建筑面積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外的費用。
第六條買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買受人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買受人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向買
受人退還累計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單元)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
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該商品房單價不變,以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
3、。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職業培訓教育網共部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不含本數)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交房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20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燃氣等專項驗收;
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按設計要求建成;并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電、給水、排水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并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
4、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
5、供電:;
6、給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關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含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結構與之相連的非住宅)的,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應當持《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到指定的維修資金交存窗口或專戶管理銀行所屬營業網點進行交存,憑已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票據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
買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已作為業主交存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買受人應當向出賣人支付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一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二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通知買受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有關稅費(含物業服務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四)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3、。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應列明保修范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4、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見附件五)
3.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_________市房地產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銷售模式說明
本項目商業類產品施行分期銷售。
本協議不表明甲乙雙方對_________商業類產品進行認購或者進行類似性質的活動,而僅是甲、乙雙方約定,待_________商業類產品正式發售后,乙方有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產品的權利。
二、標的物
1.產品:_________商業產品
2.物業地址:_________。
三、優先權確認
姓名/公司名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_________
公司注冊號/法人代碼: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乙方有意購買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指明的物業產品類型,本協議確認的優先權號碼為_________。
_________居住類產品正式發售后,乙方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本種類產品的權利。
四、優先權保證金
1.為了確保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時,乙方能夠按照所擁有的優先權享有相應的優先挑選及購買產品的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愿意以每套產品_________元金額向甲方支付優先權保證金。
乙方意向購買的產品數量為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甲、乙雙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協議優先權保證金自動充抵部分乙方所購產品首期款。
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補齊。
五、優先權終止及失效
1.甲方在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三個工作日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選房,并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2.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權放棄優先權。
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選房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若乙方尚未與甲方正式簽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本協議約定的優先權。
4.自甲方接到乙方書面告知其自愿放棄優先權之日起,甲方開始為乙方辦理免息退還優先權保證認金的手續,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按本協議支付的優先權保證認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其他
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4.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四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 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 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范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后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后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6279090(語音信箱)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制。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5.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五
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及號碼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及號碼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土地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起始日期為 ,其中住宅用地終止日期為 ,其他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為 ,規劃用途為 。
所購商品房所在樓棟主體建筑結構為 ,建筑層數 層,其中地上_____層,地下__ __層。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 (1、預售,2、現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不動產權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
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 項目中第 [幢][座] [單元] [層] 號房屋(地址最終以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地址為準,房屋平面圖及位置圖見附件一)。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變化,不影響該商品房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 (1、預測2、實測)建筑面積共___ ㎡,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分攤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_㎡,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___ 米。有 ______ 個陽臺,其中 陽臺為封閉式, ________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三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
1、該商品房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_____________。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銷售已經抵押權人同意;申請不動產登記時,抵押權人辦理已購商品房的上述抵押權注銷登記。
第四條 預售款的監管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將預購商品房的購房款繳入下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售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 。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和使用。
第五條 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總房價 元(¥ 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總房價 元(¥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 )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元(¥ )于 支付。
2.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
買受人以 方式貸款的,應于 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計 元(¥ ),剩余房款 元(¥ )向 申請貸款,出賣人應協助辦理。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申請辦理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_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____日,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 日內及時將已付款及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 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 日內出賣人應退還已付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擔第七條規定的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后 日內,出賣人應將已付款及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也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剩余房款的在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或另行簽訂付款的補充協議。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 支付。剩余房款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付款,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 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 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項所列條件:
1、已取得長沙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2、已經長沙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地產勘測報告書》;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九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的交付條件
(一)城市基礎設施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 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燃氣: 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3、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使用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項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第4項未按時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_______元的違約金;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_______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出賣人向買受人一次性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 %的違約金,并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 日之內達到交付條件。屆時仍不能達到交付條件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和給予賠償,出賣人賠償金額為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5.醫療衛生機構: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6.幼兒園: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7.學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十條 交接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八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八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一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查驗該商品房后,買受人對出賣人所交付的商品房無異議,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一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和(2)不作累加 ) 。
(1) 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七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七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 逾期超過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二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五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4.雙方自行約定:雙方自行約定 。
第十三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四。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五。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_5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備案和產權登記的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出賣人應于30日內向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機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若設定了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抵押雙方應于 日(不超過預告登記時間)內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買賣雙方應于 日內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出賣人沒有按約定申請辦理合同備案和不動產登記的,應按本條第五款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且買受人按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后可單方申請。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售商品房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出賣人應于 30日內向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機構辦理商品房現售合同登記備案。
買賣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在商品房交付后90日內,出賣人應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辦理買受人不動產權證的資料,并在 日內辦妥不動產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致使買受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登記,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次日起至實際辦妥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每日按已付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
3. 。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為買受人辦理上述登記,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買受人之日起 日(該時限應當與本條第五款(1)項中的時限相同)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該比率應當不大于本條第五款(1)項中的比率)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次日起至實際能辦理登記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每日按已付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該比率應當不大于本條第五款(2)項中的比率)。
3. 。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日內,雙方到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機構和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否則,違約方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簽訂本合同時,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代收物業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在申請辦理合同備案及不動產首次登記前交存物業維修資金。
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的約定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資質證號為 。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 。物業服務期限:自 至 止,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 元/月·㎡(建筑面積),收費起始時間 。
3、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4、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六。
第二十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銷售承諾:
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出售的情況。
商品房銷售廣告及宣傳材料的內容對商品房規劃范圍內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說明和允諾具體明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視為合同內容。
出賣人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出賣人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有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出賣人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如因出賣人隱瞞上述情況,導致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能辦理合同備案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或發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糾紛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總價款一倍的賠償金,并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買受人。
2、買受人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____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雙方可解除合同,且都不承擔因解除合同而產生的違約責任。自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應當配合出賣人辦理房屋登記撤銷等手續,同時,出賣人應將購房款(含同期銀行利息)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十三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_________】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____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補充協議見附件八),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按揭銀行 份,公積金中心 份,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機構和不動產登記中心各一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6.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六
一、交易過程中需交費用
印花稅: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二、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需交費用
登記費、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印花稅、契稅、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設備維修基金等
三、入住過程中需交費用
物業管理費及供暖費
四、辦理按揭須繳納的費用
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費一次性交。
五、辦理公積金需繳納費用
1、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險費: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計算方法
編輯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2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買方:①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惠稅率,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征收契稅),②印花稅--0.05%
為讓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納的稅費情況,特舉例說明:
第一類:二手商品房
甲購買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48萬,以65萬元出售給乙。那么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增值稅=成交額×5.5%=65萬×5.5%=35750元
根據規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將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那么,就該套房屋而言,其個稅將會有兩種算法:
①按照20%征稅:(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費用為: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個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65-48-3.575-0.0325-4.8)×20%萬=17185元
②按照1%征稅:
個稅=住房轉讓收入×1%=65萬×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個稅,那么,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個稅,那么,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42575元。
(二)乙購買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于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
契稅=成交額×1.5%=65萬×1.5%=975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10075元。
第二類:已購公房
甲購買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0萬,以50萬元出售給乙。由于該套房屋已滿五年并且屬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時無需交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其它稅費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50元。
(一)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于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
契稅=成交額×1.5%=50萬×1.5%=75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7750元。
第三:二手經濟適用房
甲購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6萬,以54萬元出售給乙。根據政策規定,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出售時不用交納個稅。其稅費具體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增值稅=成交額×5.5%=54萬×5.5%=2970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9970元。
(二)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于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
契稅=成交額×1.5%=54萬×1.5%=81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8370元。
產權證
編輯房屋產權登記費:0.3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權登記費:0.13至0.3元/平方米(占地面積)
房屋所有權證:80元/件
房屋所有權證印花稅:5元/件
國有土地所有證:80元/件
7.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七
出讓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兩邊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出讓于乙方事宜,締結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房子坐落于_______,建筑面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子土地運用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贊同以_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差錯時,甲乙兩邊不再追查,轉讓金包定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因該房產系 單位分房,現甲方尚未獲得房子產權,經兩邊協商,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出甲方 元作為該房子運用權轉讓金,待房子產權斷定并經房產部分準于上市后,本運用權轉讓金即轉為房子的生意價款。
第四條:乙方交給甲方房子運用權轉讓金的一起甲方應騰房并將該房交于乙方運用,如甲方單位提出異議由甲方和諧解決。
第五條:本房子現有水、電、暖氣、煤氣、閉路電視隸屬設備,如甲方單位收取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當,其他設備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六條:乙方贊同甲方單位選擇的物業單位進行處理,甲方按本來際運用時間承當有關物業處理費用,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后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七條:甲方房產在有權上市銷售后,在乙方催告處理權屬改變登記____日內,應持房產證與土地運用權證及其他有關證實與乙方共同處理有關權屬改變登記。各自費用由甲乙兩邊分別承當。
第八條:在權屬未改變曾經,甲方不得再行就該房產進行生意、典當等處置行動。
第九條:本協議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依照約好將房子交給乙方運用并確保甲方運用,房子補葺等疑問如需甲方單位處理乙方應予幫忙。
第十條:如甲方未依照約好交給房產于乙方運用,甲方除返還乙方付出的運用權轉讓金并付出運用權轉讓金的利息(依照日萬分之四的利率自付出轉讓金之日起核算)。 如乙方在運用房產至處理房權改變手續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運用權,甲方要付出乙方的運用權轉讓金、利息(核算方法同上)及房子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當乙方添加的隸屬設備及房子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兩邊簽字承認后收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8.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八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賣方) __________
注冊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資質證書號碼
注冊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______ _
乙方(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國籍 _______ _
通訊地址 _____
郵編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國籍 _________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商品房土地使用權狀況及項目名稱。
本商品房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為【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本商品房項目【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商品房銷售依據。
甲方銷售的商品房為下列第 項:
1、現房。《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預售商品房。《商品房預售(預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總成交金額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元整,大寫: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 單元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元整,大寫: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揭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屬現售商品房的,甲方應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屬預售商品房的,甲方應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已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乙方的。
2、 。
3、
第七條 交房手續的辦理。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甲方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按下列方式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日之內(含此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含此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時間,按下列方式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合同約定房屋總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合同約定房屋總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超過3%的,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已收房款退還給乙方,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實測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屋差價由乙方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價由甲方承擔,產權歸乙方。實測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屋差價由甲方據實返還乙方;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價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實測面積-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100%
約定面積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設計變更造成的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甲方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甲方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甲方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乙方所購商品房質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環境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將變更內容書面通知乙方: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限內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雙方在30日內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按上款退房的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m2,位于_____幢_____單元________房號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合同登記和產權登記的約定。
現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地產權證》。
預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應辦理《房地產權證》。
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地產權證》,由【雙方共同】【甲方】【乙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如由單方辦理的,另一方應予以無條件配合。
如因甲方的責任,致使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總額,依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退房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總額,依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破壞,甲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附則。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樓宇的命名權按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設計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甲方不得擅自改變本項目按照規劃批準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設施的用途,如甲方隨意改變公共建筑和共有設施用途,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將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委托的物管企業統一進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約。乙方應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乙方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附件一:房屋分層分戶戶型平面圖
附件二: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 外墻:
2. 內墻:
3. 頂棚:
4. 地面:
5. 門窗:
6. 廚房:
7. 衛生間:
8. 陽臺:
9. 電梯:
10. 電表(安):
11. 其他: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附件五:
本 合 同 權 益 轉 讓 書
立書人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的正在建造的 商品房,于 年 月 日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已登記備案)權益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關于轉讓價款的約定
第二條 關于權利、義務轉移的約定
第三條 關于房屋交付的約定
甲方已將預購的________ ___________商品房轉讓給乙方的情況書面告知預售人 公司。待房屋交付時,乙方憑本合同權益書即可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不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由甲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權益轉讓書自雙方簽字并經合同登記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9.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no: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北京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元。
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元由甲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
乙方:
(1)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4)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5)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6)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議解除該契約。
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
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十
購房方:身份證號碼:
賣房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萬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以支付甲方應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由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11.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十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第六條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在交易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礙,有關按揭、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辦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12. 武漢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十二
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4、────────────────────────────────────────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4)────────────────────────────────────────。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