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合同(通用2篇)
1. 年度合同 篇一
委托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攬“晚會”活動燈光、音效等設備布置及操作,簽定如下協議:
一、活動內容等
1、活動內容:“香緹半島主題推廣活動晚會”
2、活動時間:20xx年4月17日
3、活動地點:金陵濱海大酒店3樓多功廳
4、參加人數:約700人左右
5、布置時間:20xx年4月16日
二、乙方提供服務內容及費用(見附件清單)
三、費用支付方式:
1、總費用:rmb34,000元(大寫:人民幣叁萬肆仟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簽字之日起,即付演員費用的50%,10250元(計人民幣壹萬零貳佰伍拾元整),演員費用尾款活動當天即付清10250元(計人民幣壹萬零貳佰伍拾元整),其它設備租賃按合同執行完畢后,甲方在收到收據后1個月內付清除演員部分的全款即rmb13500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元整)。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與主辦方的溝通、協調;
2、乙方負責服務項目的設備、運輸及服務,按時保質完成。所有設備搭建在4月17日14:00前準備完畢,以便主辦方進行彩排。音響燈光等設備操作人員在活動前即17:00全部現場到位,準備就緒。
3、乙方在運輸、搭建及服務過程中,維護酒店方設備、裝修等,若因乙方原因破壞酒店設備等而引起的賠償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服務過程中,保證服務質量,音樂播放、燈光投影等使用按流程表提前準備到位,保證應有專業水準及現場執行的順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活動現場出現問題, 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并要求賠償。
5、節目流程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有節目大變動,甲方在活動前提前通知乙方,其他細節現場微調。
五、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原因終止合作協議,若單方面終止合同,別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它,違約方必須根據守約方實際損失情況,向違約方支付合理賠償或其它。
六、乙方按合同履約完畢后,甲方應及時付款。
七、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署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再定,可簽定補充合同,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
簽定日期:年月日
簽定日期:年月日
2. 年度合同 篇二
出租人:身份證號:承租人:身份證號: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租賃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該廠房。承租人根據自身經營要求,欲承租該廠房用于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將房”),租賃給承租人經營。該廠房類型為商業用房,結構為框架,建筑面積平方米(見附件-2)。
3、租賃期限為年,起租自
第二條:產權及租賃期保證
出租人保證依法擁有該廠房的出租權,完全有權對該廠房進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該廠房提出權利主張,承租人的損失責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擔。
第三條:經營范圍
承租人應在工商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進行合法經營。承租人在該廠房。承租人不得將該廠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沒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范圍。
第四條:租金、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承租人承租的該廠房,應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承租人于年月日前支付給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額%的逾期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為止。
2、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違反本合約各項條款之規定或未經出租房同意擅自終止本合約,承租方同意該保證金出租方無需返還。
4、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按該廠房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元,按承租人承租該廠房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元/月。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與本條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賃該廠房需要自行承擔水、電、通訊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用。如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方式與本條第二款相同。
第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確保承租人的合法經營不受與該廠房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經營。
2、出租人承擔因出租該廠房所應向政府交納的稅費
3、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將該廠房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裝飾裝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該廠房(包括道具、照明設備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征得出租人認可后放可進場施工。承租人不得對該廠房作任何結構上的改變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租人按其對建筑物的妨礙或損害程度,有權作出下述決定:A、立即停工B、即時整改C、收回該廠房、終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裝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單位服從出租人監督管理,并承擔潔場費用。
3、經承租人裝修后該廠房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后,在承租人同意后,其處置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七條:銷售和物業管理
1、承租人在該廠房的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商、合法經營、合法從業,并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出租人對商品質量、服務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權在該廠房內自行組織各種促銷活動而無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
3、承租人存放于該廠房內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該廠房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在該廠房內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負責該廠房內部的消防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環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擔承租人租賃的該廠房內承租人的客商、顧客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4、承租人在該廠房內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負責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經顧客使用后發生不良反應或有損顧客權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譽受損時,承租人應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5、承租人在該廠房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應使用其依法獲得的商品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并依法納稅;所有商品均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明碼標價。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內陳列或銷售的商品發生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專權、著作權或其他權益,承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與出租人無關。
6、允許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權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進入該廠房察看物業使用狀況,如發現違章出租人可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些決定對承租人有約束力,承租人必須嚴格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7、出租人應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并經協商有償為承租人提供在該廠房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該廠房后,承租人負責該廠房范圍內門窗、電力、消防設施等維護。承租人應妥善使用該廠房,保持該廠房原主體結構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積極配合出租人對該廠房主體結構的檢查和維修。
9、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廠房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而損壞由出租人負責進行維修并承擔費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損壞的,由承租人進行維修并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組承租人應做相應的經濟賠償;承租人裝修改建部分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2)電以電表及控制箱為界,靠該廠房一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電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
3)弱電系統以該廠房控制箱為界,控制箱靠該廠房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該廠房內部消防設施由承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設施由承租人維修并承擔費用。
第八條: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或開業前,應向出租人提交有關的法律文件,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產品合格證、《商標注冊證》或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食品衛生許可證、法人委托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簽訂之后,經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形式達成一致,可變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并需要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
3、為使商業業態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據統一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區域大多數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對部分業態進行調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調整。
4、承租人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后,雙方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內,承租人未曾以書面向出租人發出要求續租的通知,則出租人有權在租約期屆滿后將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權在租賃期屆滿前與他人訂立本租賃期滿后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隨意撤離該廠房,造成事實上停止營業一周的(節假日除外);
(2)由于承租人在該廠房內的經營活動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標構成侵權,或被指控侵權并已影響到出租人聲譽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經營的商品質量或銷售手段或服務項目及內容導致消費者投訴,承租人又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嚴重影響出租人聲譽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為導致有關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給予罰款,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處罰;
(5)承租人未按雙方約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超過十五日的;
(6)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有權收回該廠房,并沒收保證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當于三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作為對出租人預期利益的補償,并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訴訟糾紛,雙方確認向對該廠房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場地位置圖(用紅線標明)
附件二:合同雙方營業執照等相關執照及許可證等(復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