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1.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遇特殊情況外出,及時掛牌通知。
2.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鉆研業務,努力勤奮地學習和工作,及時了解教學進度,安排好切實可行的實驗計劃,并協同教師認真落實各種實驗聯系單制度,確保100%的實驗開出率。認真領會實驗要求,做好學生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幫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
3.全面負責一個學科的實驗室管理工作,儀器室要保持整潔,儀器陳放整齊規范,儀器帳物清楚規范,做到帳帳、帳物相符,并認真做好儀器添置、申報、驗收、上帳,及時做好儀器的清點、報損、一般的維修保養等有關工作。
4.做好每學期的儀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記、造冊工作,并與總財產核對一次,保證正確無誤。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時向教師介紹新儀器、新實驗,認真做好實驗室、儀器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管好各樓道大門。
6.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安全實行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水、火、電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管好實驗樓樓道的電燈。危險藥品有專人負責,專柜保存使用,杜絕事故的發生,為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7.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8.積極配合課外小組活動,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9.完成教導主任、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儀器站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使用辦法:
1.演示需要儀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分組實驗早一個星期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演示實驗儀器用后及時歸還到儀器室(分組實驗儀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課老師)。做好實驗后,通知實驗教師收回儀器并驗收。
2.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過程,應嚴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險藥品時必須先經領導批準,正確配置,教師與實驗教師一起稱出數量,填好物品使用單,用后必須及時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單上寫明回收數量情況等。
3.學校儀器一律不許隨便拆裝,如確實需拆裝時,應說明理由,由學校批準。拆裝后并按時復原。貴重精密儀器應報請上級批準。
4.教師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實驗制度,并要求學生愛護儀器財物,保持實驗室整潔。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儀器須由領導批準。
2.校內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儀器、工具,要有借條。
3.本組教師用工具要有借條。
(三)賠償制度:
1.教師做實驗時如損壞儀器,須說明原因并向實驗教師登記。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2.學生實驗時,凡不按實驗規章行事或任意破壞損壞儀器者,除教育批評外,需上報教導處,并酌情賠償。
(四)管理制度:
1.自購及下撥儀器須及時分類登記。
2.儀器應經常保持整潔,每學期清點一次。如有缺少,及時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師保管儀器。如有破損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檢修一次。
4.每年與校總務處財產保管員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防止危險物品丟失。
5.對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實驗藥品要嚴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在沒有教師允許的情況不準使用明火。
2.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實驗室安全檢查主要內容為治安安全隱患、漏洞及水、電、氣、化學危險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實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盜為主的安全檢查工作。
2、實驗室除不定期檢查外,值班人員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室主任每周檢查一次,院部每月檢查一次,學校結合寒暑假及重大節日每季進行一次大檢查。
3、檢查情況和整改措施應有詳細記錄。
4、對及時發現和報告事故隱患、排除險情、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免遭損失者予以獎勵,因失職而引發事故者應視情況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由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實驗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相應單位的年度考評指標,作為實驗技術人員和實驗管理人員年度考核、評優評獎、晉職晉級和崗位評聘的重要指標之一。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管副校長領導下的分級負責制。
第六條學校設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及有關專業技術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方針和規劃,組織制定實驗室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責任體系,督查和協調解決實驗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設備處”)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校級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全校性實驗室安全監督檢查與安全教育;指導、督查、協調各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相關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定、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建立和完善本部門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組織、督促相關實驗室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所涉及的實驗室和自身安全均負有責任。
第十條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實驗室準入制度
1、各單位要嚴格實施實驗室準入制度。所有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相關的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2、各單位要加強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各項預案演練和急救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條安全審核
各單位對安全風險較高的實驗項目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嚴格審核和監管,確保其實驗室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特殊資質等條件,否則不得開展相關實驗。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實驗教學、科研和生產場所各個環節(包括申購、領用、存貯、使用、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的安全監督與管理,特別要加強劇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和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三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在獲取環保部門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能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實驗廢棄物主要涉及各類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液、固體廢棄物)等,各實驗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加強管理。對有毒害的危險廢棄物要按照“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學校職能部門將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公司對其進行處置,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違規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
第十六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水電安全管理
1、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執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
2、化學類實驗室原則上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如確因實驗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由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管的現象。 第十八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應當規范、及時處置;實驗結束或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飲食。
第十九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檢查
1、各單位要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及時發現、排除安全隱患。
2、各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一條安全隱患整改
學校對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由設備處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的實驗室,由保衛處、設備處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封門,待整改驗收合格以后方可重新啟用。
各單位發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對發現的嚴重安全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各單位和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重大險情應立即報警。事故所在單位應作出書面報告,報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合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學校相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實驗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實驗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實驗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后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柜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人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制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布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并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
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按規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內容,充分了解實驗目的、內容和方法,并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后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必須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實填寫實驗報告。好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凳子,經實驗老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化學實驗室守則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二、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規定的座位就座。
三、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四、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五、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六、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省藥品,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七、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或清洗,保持左面,室內的整潔,由教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八、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實驗室安全守則
一、實驗前應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后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后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后應立即把連接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并不斷攪拌,切勿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使試管口向著自己或別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后必須仔細把手洗凈。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易燃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與有毒物品是否保管好。
化學實驗準備制度
1.實驗教師(任課教師)開學要有實驗計劃,張貼在準備室內。
2.任課教師要認真備好實驗課,明確實驗要求、所需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3.實驗通知單,學生實驗一周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填好,交給實驗教師準備,準備工作完畢,均要檢查一遍。
4.按照實驗通知單對課堂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教師必須課前事先動手完成一遍,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技能。
5.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實驗桌上,失效及時調換。
6.對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并囑咐學生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7.對實驗后的殘液應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倒。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鉆研,管好實驗室。
二、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要及時記載,說明原因、處理辦法。
三、實驗員應該積極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四、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儀器,協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五、要認真做好儀器驗收、領發、回收,及時收集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實驗室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
七、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儀器設備清點、核對。
化學儀器室規章制度
一、器材室工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注意防火、防盜、防毒,學期結束要對儀器、藥品進行清查核對,保證帳物相符。
二、教學儀器不得借給私人使用或外單位借用,特殊需要必須借用的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借出,并要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教師領取實驗儀器、藥品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完后應立即歸還,不得帶到辦公室,以免損壞和丟失,對實驗時損壞的儀器要如實登記.
四、分組實驗要提前一周,演示實驗要提前一天通知實驗教師準備,以保證實驗按時進行.
五、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器材室.
六、嚴格執行危險藥品和貴重儀器保管、使用制度,如發現危險藥品散失,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七、嚴禁在器材室內吸煙和飲食.
八、易燃、易爆廢液應倒入指定容器中集中處理.
九、要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要注意節約藥品,損壞儀器要如實登記,酌情賠償.
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化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一、任課教師所借儀器如有缺損,應及時查明原因,視具體情況報損、賠償或維修處理。
二、學生分組實驗時,如有不遵守實驗守則或操作不當或其他情況,面臨缺損者視具體情況賠償或維修或罰款,并作有關記錄。
三、外單位所借儀器有缺損,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視具體情況作妥善解決。
四、如有破損,應及時在有關帳冊和卡片上注明。
五、有關儀器如有故障或被損壞,應及時修理,使其能及時投入使用,并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六、有關儀器如自己不能修理,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化學儀器借還制度
一、任何人員未經實驗人員許可或未辦借還手續,不得動用任何儀器。
二、任課教師要借用的教學儀器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在借還記錄上簽名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任課教師歸還所借儀器時,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及時按借還記錄的內容作有關記錄。
四、外單位來校借有關儀器,須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借。
五、與實驗無關的任課教師原則上不得借用儀器、藥品。
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將實驗物品帶出實驗室。
關于做好儀器明細帳的幾點規定
1.凡儀器室的所有教學儀器,掛圖,標本等,均應記入“教學儀器明細帳”。
2.為了與儀器表冊、檔案、補充計劃、訂貨計劃匯總等工作相合拍,儀器明細帳應按國家中小學教學儀器目錄編號排列、分類。
3.末進入國家目錄的現存儀器,可按國家目錄似品種的編號并加“ –X”號的符號,插入帳冊內。
4.凡有附件的儀器,必須在“附件”欄內填寫清楚,以防分開存放,其甚至丟失。
5.若有維修,購置配件等事宜以后可能需要與廠家聯系的,則在“生產單位”欄中填寫清楚。
6.“存放地點”欄,要求任課教師也能按此欄記錄,方便地尋取該種儀器。
7.“憑證”欄是查找記帳憑據的索引,如市撥儀器可記“市”字,自購儀器可記“自”字,報損儀器可記“損”字,“號”則是記錄憑據號,憑據應逐年裝訂保存,以備查閱。
8.儀器明細帳是儀器室的基礎帳,學校財務部門要求的固定資產帳,可以明細帳為依據,按照“固定資產”定義,另做帳頁,裝訂成冊。
5.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各室必須張貼相關制度、規程、目錄。
2、實驗室管理員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防范工作,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按程序進行各項實驗。
3、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化學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并有記錄。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4、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5、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實驗室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將食品帶入化學實驗室。
6、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7、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境。
6、節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7.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施工現場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現場。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施工現場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實驗室應配備有滿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標準養護箱和水泥混凝土標準養護室,標養面積和溫濕度的可控范圍滿足相關的規范要求。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檢查和督促現場按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并按規范要求的頻率進行取樣和抽檢工作,負責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產品的委托檢驗與試驗,混凝土與砂漿配合比,混凝土與砂漿試件等試驗。
十二、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8.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實驗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儀器室、藥品庫等門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鎖,玻璃窗安裝是否牢固,發現情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2、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地點存放,并加鎖,鑰匙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并經常檢查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況。
3、實驗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實驗員應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實驗員核實,并按規定用量交給任課教師,交接要有書面記錄,用完后,剩余藥品應及時交回實驗員,并做好記錄。
5、教師演示實驗所借器材、藥品,在所借時間內由所借教師確保器材、藥品安全,并在當天歸還,不得在教室、辦公室過夜。
6、任何人在化學實驗時不許抽煙、喝水和吃東西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7、實驗時,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遵守課堂規則和各項要求,不得任意起動,保持安靜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儀器、藥品玩耍,以免發生意外。
8、實驗完畢,任課教師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清點有關危險藥品,決不容許將實驗器具及藥品帶出實驗室。實驗員要認真查收。
9、學生實驗時,任課教師要向學生講清實驗的目的、步驟、操作規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險的后果,意外事件的處理等,并建立及時報告制度。
9.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辦公室和實驗室應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毒等事故等安全預防工作,保障操作人員和實驗室的安全。
2、室內安全工作實行室主任負責制,切實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3、實驗室要建立健全有關操作規程,實驗室使用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次實驗結束和下班,最后一個離開的人員,應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鎖好門窗等。
4、凡有危險性的實驗,操作人員必須兩人以上才可進行實驗,不得隨便讓非實驗人員操作。
5、使用劇毒藥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報批,兩人領取,一次用完,多余及時上交。
6、實驗室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易燃、有毒的氣體鋼瓶,應按規定存放于專門地點,用后關緊閥門開關,以防泄漏。
7、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經常檢修,維護線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
8、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抽煙、進食。
9、做好防火與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如發生不安全緊急情況,要及時報警。
10、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并按有關規定對主管領導與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1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12、每個實驗室都要選派一名安全員,協助室主任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
10.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為了維護實驗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以預防為主,各實驗室要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條、對新調進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設施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須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
第四條、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污染。領、用、剩、廢、耗的數量要詳細記錄,歸檔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保衛處和教務處要負責監督。
第五條、保證實驗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或堆放儀器設備及雜物等。
第六條、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細菌的實驗,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打開消防通道。
第七條、實驗室電氣設備安裝、維修和拆除,以及燒焊等作業,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由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第八條、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氣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實驗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
第九條、離開實驗室,要關好實驗室門窗,關閉電源、火源和氣源。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實驗樓除值班人員外,一律不許住人,
第十條、保持實驗室內安靜、整潔。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條、發生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外,必須按規定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的責任者將依據情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責令賠償、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11.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各實驗室管理教師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對于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指導教師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有責任監督使用者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的管理教師管理,任課教師需到實驗室管理教師處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成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當天安全值日的教師,下班前應檢查負責區域內各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后方可離開。
九、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教師和當事人的責任。
12.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實驗室是進行實踐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工作的順利開展,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實驗室管理員、實驗指導教師、參加實驗的學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實驗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實驗室內不準私拉電線,如工作需要,事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
五、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單獨隔離,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
六、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氫氣、氮氣、氧氣等)的實驗室,嚴禁煙火。不準在實驗室內吸煙或動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事先向保衛處申請,經批準并轉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點火作業。
七、實驗室必須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專人管理。
八、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
九、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十、實驗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使用實驗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管理員同意。
十一、實驗結束后,實驗指導教師應要求和督促學生關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切斷電源、氣源和水源,清理和歸還各種試劑及化學藥品。
十二、參加實驗的學生離開實驗室后,實驗指導教師與實驗室管理員一起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電(氣、水)源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關好實驗室門、窗。
十三、重要實驗室、或有貴重儀器設備的實驗室,應派專人值守。
13.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目的
規范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范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簽,注明名稱、濃度、配制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簽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鑒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并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沖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后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項目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后應先拿出冷凝管后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堿、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堿,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后,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后,所有儀器設備要清洗干凈,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置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托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堿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凈后,再用水清洗干凈;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干;
14.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四
為確保實驗室相關設備正常運轉,相關操作人員人身安全及整個實驗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防患于未然,現作如下規定:
1. 進入實驗室,嚴格遵守實驗室相關規定,未經許可不隨意或擅自操作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
2. 實驗室內一律嚴禁抽煙,吃東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實驗情況除外). 3. 操作使用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前,務必閱讀了解相關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使用事項,嚴格按規定操作,防止不當操作造成人身傷害。
4. 實驗室電源電路屬實驗室儀器設備專用,嚴禁隨意更改變或更電路設計功用,連接大功率用電器或挪作他用。防止發生不安全事故。
5. 實驗室內所設相關氣源,水源及相關管線,實驗室人員應不定期對室內管線,接頭及連接控制閥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因管線,接頭及連接控制閥功能失效,導致不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現相關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及時處置。
6. 實驗室使用或存儲的化學藥品及試劑,須做好相應標識并按藥品及試劑特性于劃定區域按規定條件存儲放置。非相關人員嚴禁隨意止取用。
7. 實驗人員使用相關化學藥品及試劑前應詳細閱讀相關藥品及試劑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并在規定指定位置處進行實驗,試驗后廢液應集中收集并作做統一處理,禁止隨意傾倒。
8. 實驗室內設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劃定區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實驗室相關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9. 實驗室鑰匙應由專人統一負責掌管,非實驗室相關人員不得擁有實驗室鑰匙,避免實驗室物品遺失事件發生。
10. 每天實驗室相關人員下班離開前,應仔細檢查并確認實驗室內水.氣.電源等情況及門窗,無疏漏后方可離開。
實驗室
20__年九月
15.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五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學校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實行崗位責任制。為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組組長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的技術安全工作,并經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各教研組組長必須經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后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和應急突發事件方案,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學校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要針對高溫、低溫、輻射、病菌、噪聲、毒性、粉塵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督和勞動保護工作。凡經上級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部門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實驗室,要停止使用,限期進行技術改造,落實管理工作。待重新通過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污染環境。
7、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分別追究實驗室主管領導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