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篇)
1. 大學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為規范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收費管理,根據《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民辦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收費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收費項目
學院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和培訓收費四類。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藝術類報名考試費三類。
代收費:是指學院為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相關費用。
服務性收費:是指學院在正常教學之外為在校學生以及校外人員、單位提供自愿選擇的非教學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培訓收費:是指以學院或系等名義,按照自愿原則面向在校學生或校外人員提供各類培訓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標準
行政事業性收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代收費應及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
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
培訓費具體標準由學院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制定。
三、收費管理原則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代收費、以學院名義收取的培訓費由財務處統一收取、統一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中學費、藝術類報名考試費統籌用于學院辦學支出;住宿費用于學生宿舍管理、維修和設施設備的添置更新等。代收費用于學生代辦項目的`支出。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截留、擠占和挪用學院收費收入。
服務性收費和培訓費委托各相關職能部門收取的,也必須納入財務處統一管理和核算,嚴禁由財務處之外的其他部門自立帳戶進行管理核算。
四、實施辦法
學院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由財務處在指定的價格管理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公示收費。
以學院或系名義收取的培訓費、服務性收費必須事先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報財務處初審,并以書面形式上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在財務處備案,財務處根據不同收費項目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立項或備案后執行。
財務處定期將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學生和社會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五、附則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2. 大學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1、實行宿舍值日生負責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間,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
2、宿舍每日進行消毒至少一次,重點對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宿舍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決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4、宿舍內部區域消毒注意事項:
(1)值日生負責到宿舍樓管理員處領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應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膚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3)宿舍內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應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進行消毒。
(4)、宿舍內嚴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隱患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