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轉讓合同(精選12篇)
1.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涂改無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2.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于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后,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并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范圍限定在本小區內并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并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3.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并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日期: 電話: 日期:
4.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_)。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涂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復印件;
三、原購車位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五
甲方: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
乙方: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整(即)(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簽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后,車位抽簽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系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六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于“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布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后,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設施,或關于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后出臺通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并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托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7.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七
轉讓方:(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后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后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并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后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并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后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后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筑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范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于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于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八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注冊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姓名/[企業名稱]: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小區編號為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小區編號為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停車位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元(大寫:人民幣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
三、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后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后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20年,自甲方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轉讓期限屆滿后,甲方同意將該停車位無償提供給乙方繼續使用,直到該小區所占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年月日)屆滿之日止。
五、甲方就該停車位使用權,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六、該停車位只能用于停車,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后,在本合同約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內,可將該停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但必須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轉讓或出租。乙方應將和他人訂立的轉讓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備案。如系轉讓,乙方應保證受讓方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八、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交付停車位,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三十天后,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通知到達之日起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時間交付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如逾期超過三十天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按應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一、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變動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停車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兩頁,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9.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九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千禧龍花園地下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本次轉讓的車位位于的地下停車場,編號:
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封閉,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小區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該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捌萬柒仟元整(8.7萬元),本協議簽訂及所有轉讓手續辦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轉讓款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益)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3.轉讓后,甲乙雙方需到小區物業公司備案。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小區物業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手機號碼:
年月年日日月
10.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并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整(即)(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簽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后,車位抽簽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系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篇十二
轉讓方: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____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后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后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并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后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并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后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后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筑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范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于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于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簽章):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