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汽車合同(精選13篇)
1. 租賃汽車合同 篇一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稅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 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并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2. 租賃汽車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有貨車一部,自愿掛靠甲方從事營運,車型為,車號為,核定噸位為噸,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自乙方掛靠甲方即日起,其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屬乙方,乙方自方經營,自擔風險。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運輸合同。如因情況特殊需甲方協助簽
訂運輸合同的,必須向甲方匯報,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簽字和蓋章,否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掛靠甲方經營,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車輛規定,自覺地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車輛保險,其交強險、第三者商業險、駕乘人員險和必要的.貨險等險種,必須按時參保,不能脫保,并且第三者商業險不能低于50萬元。不能按時參保者,公司有權暫扣車輛和有關證件,或者乙方立即過戶到其他名下。其過戶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協助乙方過戶。
乙方在甲方掛靠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貨損貨差和被盜等賠償,均完全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事故,但所有費用乙方承擔。
四、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公安、交通、工商、稅務等部門有關證件的審驗,甲方提供有關手續,其費用乙方自負。因不能按時參審而造成被罰,其責任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的車輛二級維護,原則應到甲方保養,其收費價格甲方從優對待。
六、甲方實行有償對乙方收取服務費。1—3噸(包括3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200元;4—9噸(包括9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300元;10—19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500元;20噸以上(包括20噸),每月每車收取服務費700元。交款方式,每月30號以前交清當月服務費。如乙方不愿交納服務費,必須于當月把車輛過戶到其他名下,否則,甲方有權強制乙方按月交納服務費,直至扣車。
七、乙方掛靠甲方經營,必須遵章遵紀守法,不得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注意行車安全,因違紀違法或違背國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個人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
八、如果因為各種原因乙方車輛不再經營、轉賣或處理車輛時必須辦理正式的報廢或者過戶手續,如果車輛轉賣后不過戶。買車方自愿繼續在甲方名下經營,須重新簽定車輛掛靠協議,否則,該車出現騙貨、交通事故賠償等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若車主仍然自愿掛靠經營,此協議則延續有效,直至過戶走或報廢為止。
十、甲、乙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即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如有一方違反,則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租賃汽車合同 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____天,總費用為_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
16、價格已含反空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4. 租賃汽車合同 篇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______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______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______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______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______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______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______如發生,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________小時,一個月計________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________個小時計半天,超過_________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______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5. 租賃汽車合同 篇五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種車輛狀況
承租人租用的車型為__________必須使用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輛狀況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移交表》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金
出租人應在__________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人使用。租金及其他信息請參見本合同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出租人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續租。
第三條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期內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相關部門的罰款。
2.租賃期間,不承擔因租賃車輛造成的第三方責任。
3.法律法規賦予出租人的應有權利。
4.我們希望承租人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人的租金和全額押金后,將租賃的車輛交付給承租人。
6.如果由于承租方使用不當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有權使用租賃車輛。
2.在租賃期內,嚴格遵守國家的一切法律法規,因違章、事故、違法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租賃車輛不得借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用于營利性經營,不得參與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油費用。租賃期間,承租方應負責水箱水位、制動液和冷卻液的日常檢查。如果車輛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故障或異常,承租人應立即通知出租人或將車輛開到出租人指定的維修車間。承租人不得自行拆卸或更換車輛的設備和零件。承租人應承擔因異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費用。
5.按時足額交房租。
6.車輛應當按時歸還,歸還時的車輛狀況應當與《租車交接單》中的車輛狀況登記一致,并由出租人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當車輛在驗收過程中被發現刮傷、劃傷、碰撞、損壞、設備損壞、文件丟失時,承租人應按實際損失支付車輛損壞費及其他相應費用。
7.如果續車,必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人處續車。
8.乙方必須承擔因承租人行為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賃期限的計算
租賃期限自車輛啟動之時起,至車輛收車之時止。按每天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算,在6小時以內按半天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里程限制
承租人租用車輛每日行駛里程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賃期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免里程限制。
第七條汽車租賃保證金
1.承租人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支付全額押金(以租車登記表為準)。
2.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的,出租人應將定金返還承租人。
3.承租人退車時,必須繳納交通違章押金人民幣800元,經確認租賃期內無違章記錄,15個工作日后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人已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竊險、自燃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租人可以自愿購買其他類型的.保險,費用由承辦人承擔。
2.如果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承租人應立即通知出租人交通管理部門,出租人應協助承租人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承租人必須協助出租人處理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承租人應當承擔免除保險責任或者保險公司因其他原因拒絕賠償的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向承租人提供租賃車輛的,應向承租人賠償當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逾期不歸還車輛的,按原租金標準的1.5倍收取逾期租金。
3.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如能辦理保險索賠,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總維修費用的30%(以擔保公司評估為準)作為加速折舊和止損;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承租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停止行駛損失。
第十條保證條款
保證人:__________(個人簽字,公司蓋章)愿意為承租人提供擔保。承租人違約,擔保人愿意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因車輛狀況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行駛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拖欠超過3天的,出租人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不退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1)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人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租賃車輛。
(3)承租人擅自將車輛駛出海南省。
(4)從事其他損害出租人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經出租人和承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車登記表》和《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端的解決
如果雙方未能通過協商就與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人:__________
公司承租人: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6. 租賃汽車合同 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志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后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后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后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并經核對無誤后將復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后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范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并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沖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余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余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后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后,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余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后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并在擔保范圍內為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了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并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并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為租賃車輛添加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類型為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為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租賃車輛用于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后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后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并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志。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并在處理完畢后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將該等信息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后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后,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保護現場,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并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于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范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于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并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并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后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于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于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后應當將余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除應當承擔相當于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1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性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志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志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住所:
7. 租賃汽車合同 篇七
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車主(單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機構代碼):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范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文件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汽車_________輛,車牌號_________,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_________元,后續代理費_________元/月。
第六條乙方委托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后余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稅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稅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___%的損失,其余___%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______%。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復檢合格后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并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稅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___元。
第十七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經雙方協商同意,并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由于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征收的規稅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征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合同期滿,若乙方愿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x租賃合同。
一、合同范圍
甲方租用乙方位于x公司東北角的混凝土攪拌站,范圍為:攪拌站院墻內的土地、設備、廠房、化驗室及有關工具等。
二、混凝土攪拌站人員
甲方如用原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待遇不低于原來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攪拌站運轉和維修保養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所承租設備的整體正常運轉和維修保養負責。保證設備完好正常運行,到期雙方檢驗交接。損壞的甲方負責修理完好。
四、庫存原材料
交接時庫存的原料由乙方運出,如甲方需要按原價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暫定一年,如延長可雙方另行續簽合同。攪拌站有關的證件、執照、票據、原經營合同、資料等乙方保存入檔。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后合同生效,辦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后,甲乙雙方依據原合同條款及相應的合同設備清單現場驗收交付。以原設備達到完好使用狀態為標準。甲方在承租期間投入的固定設備可隨合同終止而搬遷。
九、附攪拌站設備、材料、器具詳細清單交接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十、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爭議問題,如不能協商解決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簽訂地點
x縣x鎮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8. 租賃汽車合同 篇八
出租人:_____
承租人:_____
擔保人: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為:______汽車:______車牌號:______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輛顏色為:______車輛現價值為______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______日內以(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范圍為(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________,10日后經網絡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后,余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為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為(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為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____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____________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并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后,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為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為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范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范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范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車輛價值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并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系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______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為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說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志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______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表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______公里,每公里______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 經辦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租賃汽車合同 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僅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 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間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 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 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職責。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 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租賃汽車合同 篇十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
年 月 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并為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并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為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為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余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為_______天,租金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出租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為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xx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項目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并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設備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粘貼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制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后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注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出租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并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為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
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用車結算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注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11. 租賃汽車合同 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一臺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臺T140-1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62175 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25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30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3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3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衛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后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1 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并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1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10 %作為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10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1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2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1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30 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4 頁,一式 5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3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租賃汽車合同 篇十二
為加快xx省xx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車主)
1. 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掛靠在甲方的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 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期限為壹年,并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將乙方車輛用于從事或經營違法活動。
3. 乙方自愿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的自有車輛委托甲方于: 用于租賃活動,租金:每月伍仟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 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全部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責任。
5. 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全車座位險及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險種,導致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負責為乙方聯系承租客戶,簽訂租賃合同。如遇由于承租人單方責任造成保險公司拒賠的,由其承租人承擔其保險拒賠部分的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 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8.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所有頁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13. 租賃汽車合同 篇十三
出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需遵守以下協議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個人汽車租賃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接袡嘁笠曳桨磪f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ㄈ┘追皆谧赓U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ǘ﹨f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ㄈ┰谙铝腥魏我环N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