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精選17篇)
1.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一
停車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
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
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酒店轄區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保安按標準收取非酒店消費客人駛出車輛的車位
有償使用費并放行。
(二)保安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
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保安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一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
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等醒
目標識。
第三條: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泊車位設置停車
標識。
第四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保安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
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照
規定交納費用。
第五條:保安必須提醒車主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
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六條:保安必須提示并監督駕駛員保持車場清潔,不
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
第七條:保安必須監督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設施。
第八條:停車場由保安24小時值班。
第九條:不準保安員私自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員承擔。
第十條:車輛進出
(一)保安應引導駕駛員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
禮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駕駛員核對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保安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記
錄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巡視
(一)保安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
值班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
安全。
(三)值班經理檢查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
理。
(四)保安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
潔。
第十二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保安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應立即通知車主,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值班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
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保安應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保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處
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保安應立即匯報酒店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保安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酒店內部人員責任問
題,由酒店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三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內要懸掛管理制度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
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
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一條:收費標準:
(一)酒店消費客人免費停放,未在酒店消費的客人車
輛一律采取有償收費。
(二)停車時由保安發放停車卡收取費用,取車時見卡
放行的方式執行收費。
(三)收費標準按照轎車5元/次/車執行。
(四)針對大貨車或裝有貨物的車輛按照20元/次/車執
行。
(五)次日早9點下班前,保安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
部。
(六)酒店租戶、董事長車輛、酒店車輛、到酒店進行
業務辦理的相關執法單位車輛
免費停放。
第十五條監督管理:由酒店質檢部、值班經理進行審
核、監督。
2.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貼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儉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景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貼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景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一樣性質、不一樣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貼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供給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供給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堅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貼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貼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本事相適應;
(三)區別不一樣時段、不一樣用途的停車需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貼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貼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能夠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景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貼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能夠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3.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加強棗苑停車場管理,保障停車安全,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小區環境井然有序,為車主提供良好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場管理
1、進入棗苑停車場的一切車輛都必須遵守車場管理制度。
2、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擺放在方便易取用的位置。
3、停車場內保持清潔衛生,不準閑雜人員隨意進入。
4、車輛必須停放整齊,通道必須暢通,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進入場內。
5、嚴格執行市交管部門對車輛管理的各項規定。
6、嚴格按市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用。
二、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進場時,車主(司機)應先按規定辦理固定停車或臨時停車手續,自覺交納停車費,保留發票以備查驗,值班人員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2、凡進入棗苑停車場的車輛,車主(司機)必須緩慢行駛,要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自覺維護場內秩序。不得在道路或通道上隨意停車,由此發生的各類事故、安全問題均由車主(司機)自行承擔。
3、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后,車主(司機)應鎖好門窗。凡是現金、重要文件及物品不要存放車內,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進入車場。
4、入場車輛的車主(司機)應自覺遵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保持場內衛生清潔。
5、車主在離場前,應對存在的'問題在車輛離場前進行落實和確認,凡車輛離場后再報告的問題,一概由車主(司機)自行負責。
6、進入東風新村停車場的車主(司機)禁止吸煙,不得隨意亂扔煙頭,從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7、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費僅為車位管理費,而非車輛保險、保管費用,因而車輛及本身裝置發生遺失、損傷,本車場不承擔此類賠償責任。如須特約服務請另行協議約定。
8、上述車輛管理制度,請各位車主(司機)自覺遵照執行,若有違反且又不服從管理的,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4.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5.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五
1.嚴格執行公司的車場管理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令;
2.熟悉小區車輛和車場的行駛路線及各種交通指示牌;
3.熟悉車場的地理環境,各個消防通道、進出口及車位的具體編號情況;
4.熟悉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情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車場軟件配套設施;
5.熟練掌握車輛指揮手勢和文明執勤用語;
6.對進出車輛必須堅持“車到人迎,車走人送”的服務宗旨,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7.做好進出車輛的登記工作及驗證工作,車牌號、車位編號、停車卡號一定要相符;
8.當值必須按公司具體收費標準執行,杜絕收費不撕票或亂收費現象,及時協助收費員催促車主按時交納停車管理費;
9.當值必須熟悉業主車輛的車牌號及業主的單元號,以方便開展工作;
10.當值必須堅守崗位,每班提前15分鐘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車登記表、車票和崗位情況;
11.定時巡查車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記錄備案;
12.當值過程中,發現有車門未鎖的,一定要先通知領班到場查看,并及時通知車主,若發現有遺留物品,保管并登記等候認領;
13.禁止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禁止在車場內洗車、修車,閑雜人等不得在車場內逗留;
14.定期檢查車場的公共設施,維護車場的清潔,及時提出維護、修復建議,確保車場正常使用;
15.定期總結車場的車輛停放問題及車位使用問題,及時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6.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六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一停放和管理,確保車輛停放安全,結合公司車輛、停車場管理方面實際情況,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駕駛室、后掛的車門、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3、對車輛所備有的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5、進場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禁止場內吸煙,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6、在停車場內需按場內規定的時速行駛。
7、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8、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各項設施。
9、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0、停車場內發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1、如車輛被盜請立即撥打110;
12、如車輛出現危險情況請立即撥打119、110,后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
13、進出停車場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登記。
14、停車場內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設置專門值班人員(或監控人員),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
15、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16、此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7.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七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商場區域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本商場物業部負責,接受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如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盜竊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門處理,物業部要積極給予配合。
車輛管理員職責:
1、本商場入口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商場區域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進入商場的機動車輛,一律發給顧客IC卡進入本停車場;出門時憑IC卡放行。
4、當班巡邏員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物業部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顧客進入停車場,要熱情有禮貌。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二、各類車輛在本商場區域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商場區域內的道路、公用設施,不能隨意停放。
2、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車輛停放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后果自負。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商場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嚴禁機動車輛在商場停車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等其他標志,不準損壞路面及公共設施。
8、不準在行車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車輛(非機動車輛只能在非機動車庫停放)。
9、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1、大貨柜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商場停車區。
2、車輛入場,憑IC卡刷卡入場。車輛出場,憑IC卡刷卡出場,采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3、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干凈,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8.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八
停車場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轄區內的停車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轄區內的所有車輛管理。 3.1職責:
3.1.1停車場實行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管轄區域安保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
3.1.2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管轄區域的月卡或記時卡進入停車場,停車場車輛停車15分鐘以內不收費,超過15分鐘按有關規定執行。
3.2車輛進入:
3.2.1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安保員的指揮和安排,征得安保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3.2.2、進入時,安保員打卡后把停車卡發給車主。 3.2.
3、除公司相關人員外,任何人無權查閱相關記錄或資料。
3.3車輛停放:
3.3.1、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安保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3.3.2、車管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并登記。嚴禁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
3.3.3、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3.3.4、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3.4駛離:
3.4.1、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車管員交回停車卡,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收回停車卡后,方可駛離。
3.4.2、車管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它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滿足車主的合理要求。
3.4.3、車管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與登記記錄相符,并簽字交接。
3.4.4、發生車輛丟失等緊急情況,安保部主管須在第一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寫出情況說明,同時收集其他證據,并盡快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3.5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管理
3.5.1凡在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停車場存放車輛的顧客,應當自覺遵守本規定,服從安保員的管理。 3.5.2凡管轄區域顧客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到停車場停放,必須辦理手續并按規定繳納車位使用費。
3.5.3當車輛進入車場時,車主應向安保員領取存車牌;當車輛離開時,必須將存車牌交還安保員,沒有交還或存車牌不符時,該車不得離開現場,安保員有權扣留該車。
3.5.4外來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入管轄區域,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3.5.5對無執照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丟失,服務中心概不負責。
3.5.6安保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9.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九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為公司校車且按照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疏散距離;
2、車輛停放需與停車場的電路、管道、通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門開啟良好,門鎖完好,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4、車上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5、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6、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7、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8、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
9、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10、停車場(庫)和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車輛必須按照規定行駛、停放;
11、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12、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
13、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14、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0.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
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場內車輛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停車場負責人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佩戴工作標志,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認真負責。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場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
其離開。
8、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打電話通知停車處負責人。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旅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半邊村停車場宣
20xx年6月13日
11.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一
1.目的
確保收費合理并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蜀躍東路街面車場的收費管理
3.職責
3.1收費員負責按規定標準收取車場(庫)有償使用費
3.2財務內勤負責核對費用的準確性
4.內容
4.1收費依據
4.1.1《成都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4.2停車場(庫)收費
4.2.1臨時車位收費(停放不足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用
4.2.2.臨時車位收費一般按小時收費(詳見收費標準)
4.2.3當外來車輛需使用臨時車位時,車輛管理員應引導車輛有序整齊停靠在臨時車位
4.2.4車輛管理員應準確記錄車輛進出時間并按既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車場有償使用費
4.2.5收費完畢后,收費員應將收費票據交給車位使用用人,由收費員每日下班后將當天收取的停車費上繳管理員
4.3注意事項
4.3.1臨時停車場須張貼收費標準
4.3.2臨時停車場臨時車位應設置車位線,車位線應保持清晰
12.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門衛管理規定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二、車輛管理員交接班規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13.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三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準。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14.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四
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停車場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標準進行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對員工進行考核并填寫(員工考核表)
5.負責對外協調和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6.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
1、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2.規定著裝,佩戴工作證,對出入車輛按規定指揮放行,并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3.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得擅離職守。
4.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5.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6.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
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內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班長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工作。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
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4.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5、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九.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著裝規定,大方、端莊,精神抖擻。要求舉止文明、
2.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干凈、筆挺。
3.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4.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或赤腳。
5.不準留長發、蓄胡子、留長指甲。
6.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7.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范,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以上管理規定至本日起執行實施
15.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停車場管理人員布置
停車場內實行倒班工作制。分為停車場分管人員、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收費管理人員。其中停車場巡邏人員又分為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出入口輔助管理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停車場管理人員。
二、停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停車場分管人員職責
1.1必須保持停車場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1.2視察停車場,熟悉停車場內的設備結構、操作系統等事宜。及時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保證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負責各班組之間、各崗位人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監督、督促各崗位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停車場進行管理。負責各崗位人員的協調、調度管理。
1.4合理處置停車場除事故處理、系統資源查閱和系統維護以外的簡單故障處理。
1.5停車場內的各種事故、系統使用故障等影響停車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異常工作情況,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6保護停車場及各種附屬設備的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1.7隨季節的變化,處理相應季節的自然災害事宜的應急管理
(如:刮風、下雨、落葉、下雪等自然災害天氣的季節性管理)。
1.8停車場人員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車場啟動時,已經停放車輛的清點,并將清點車輛交與收費管理人員按照早晨7:00開始計時收費,并將清單簽字交與執法管理人員。
1.9每天下班或影響停車場使用的自然災害天氣來臨前,對停車場設施的檢查和保護。
1.10履行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2、停車場巡邏崗人員職責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的管理工作,指揮好場內的交通秩序,使行車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2巡邏人員應保證每半小時至少對停車場巡查一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2.3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查看,如發生情況,保持現場并立即匯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匯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4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看護好現場并錄像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5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志及泊車規定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2.6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職守,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非正常原因進場應有記錄或通報相關環節管理人員。
2.7停車場車位已滿的,不得往停車場內放車。主動與入口刷卡人員進行溝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車場內放行車輛。
2.8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維修、練車或清洗車輛。
2.9巡邏崗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
2.10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2.11負責停車場入口處輔助駕駛員領取停車卡或監督駕駛員自行取卡、刷卡。
2.12協助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糾風事件。
2.13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必須保證起降桿另一側夠一輛車輛停放,才允許放行車輛,以防止砸車。
2.14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除規定不予刷卡的車輛予以放行外,其余車輛均必須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輔助人員對進場車輛
嚴格把關,無刷卡車輛禁止入場(有刷市民卡進場的司機,應當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車輛)。入口禁止出車。
2.15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2.16服從統一安排調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車場收費崗人員職責
3.1收銀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仔細做好工作,并保證現金的安全。
3.2 按照自己的密碼登陸操作界面。根據系統提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按照系統統計金額開具統一的收費發票,準確無誤地收取車位使用費。特殊情況不予收費的、系統顯示沒有記錄、系統故障的時間及修復情況等情形,應記錄到記錄表中(記錄表不得有涂改、破損等現象)。并對匯總和實際征收的費用的相關情況負責。做好自己的密碼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誤造成密碼丟失或密碼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費丟失的,由持有密碼的收費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按規定辦理好收費情況、現金及記錄表的交接和各班組的交接。對出場的車輛收回臨時卡,并對固定卡的信息核對(使用市民卡的司機,應將市民卡交還司機)。發現固定卡或臨時卡的信息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4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3.5車輛非正常原因駛出、停車費計費不準確的、早晨7:00清點的車輛, 需查明情況,并登記卡號、進出場時間等信息、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記卡號及姓名、進出場時間、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后,將市民卡交還司機后放行)。并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如有錯誤操作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3.6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3.7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如發生問題立即匯報。
3.8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9收費人員負責收費崗亭及崗亭內的衛生。天黑或工作人員少的時候,關閉崗亭門,保證自身及停車收費的安全。
3.10收費人員在收費過程中發現利用不屬于本停車場的停車卡進出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11交接班之前,對收回的臨時卡全部進行清零處理。
3.12對駕駛司機是殘疾人的,告知停車場分管人員,共同簽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以上停車場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與被管理人員或他人發生口角或斗毆現象。如果因工作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應第一時間報警,并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因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原因,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視情節及影響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務派遣關系,并由違反管理制度的停車場管理人員承擔全部的責任。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并扣除相應工資。
二、各班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車場各崗位人員實行倒班制度。
停車場內各崗位人員嚴格考勤管理,實行簽到制。因辦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停車場主管人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考勤管理履行《車輛收費員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嚴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停車卡數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機內的)、查詢停車場車輛情況、停車場情況等。上一班組在值班期間如遇到異常或特殊情況,需要向下一班組交接的,必須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崗管理人員應該將本班次收費匯總、票據匯總情況,與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進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須有交接記錄表,并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交接結束后,將簽有雙方名字的交接記錄表交由停車場主管人員存檔。
下一個班組工作人員未與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因無人管理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交接班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財務職責管理
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日結。 對接工作應有雙方簽字確認的對接表。由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與收費崗管理人員每日交班時,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不得將停車收費金額交與執法管理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收費必須向當事人開具統一印制的收費發票。統一票據如有丟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費崗管理人員按照丟失或不明下落發票面額之和進行賠償。
管理員如有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收費或截留、挪用停車費的,一經發現,查明原因,立即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費的,應記錄清楚,并將記錄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儀容儀表管理
1、著裝
1.1上班時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應干凈、整齊。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1.3 統一服裝的配飾物應整潔、齊備。
2、行為舉止
2.1、上崗時舉止應文明、大方。
2.2、穿著統一服裝,佩戴工作證。
2.3、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4、注意個人衛生。
2.5、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2.7、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16.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六
成都派瑞酒店停車場管理制度
(討論稿)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和酒店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主管經理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電動車,自行車的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有擦掛、痕跡、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9)值班人員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酒店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玩手機游戲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17.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十七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準。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并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并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后,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并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