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篇)
1.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設備、辦公家私、辦公設備。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交采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采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后連同《請/付款單》、《采購申請單》、發票一并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簽、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后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并粘貼標簽,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并歸檔。
第七條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簽貼于資產顯著位置。標簽內容包括設備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簽是用于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志,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代碼構成:一級代碼+二級代碼+三級代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后,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后,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簽及修改資產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準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閑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并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運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設備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設備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xx]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后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通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申購流程圖》
附件三:《固定資產驗收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驗收、發放流程圖》
附件五:《資產卡片》
附件六:《固定資產編碼表》
附件七:《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八:《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
附件九:《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附件十:《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
行政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主題詞:資產管理制度
集團行政管理中心20xx年12月3日印發
2.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資源
二、范圍:公司各部門
三、總則
1、釋義:固定資產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有形資產;以及一些單價不足20xx元,但數量眾多,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類:
①建筑物(如員工宿舍、辦公樓),產權歸公司的房屋;
②運輸設備(各種機動車輛);
③電子設備(空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音像設備等);
④其他(辦公桌、椅、柜、沙發、高檔裝飾品等)。
四、計劃及審批權限
1、資產實行計劃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門根據需要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報總辦;
2、根據各部門申請(申請表附后),公司當年經營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現狀,綜合平衡后編制當年的固定資產采購計劃,計劃必須詳細的列出預購物品種類、名稱、單價、金額等內容,并說明原因;
3、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審核考察。
4、部依據有關批準報告進行市場詢價,五個工作日內將詢價報給總辦及總經理。
五、購置與驗收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需要部門向總辦提出申請,總辦綜合平衡后,如同意,應按計劃管理權限和程序逐級審批;如不同意,應給予申請部門調配或說明原因;經批準的申請或年度計劃是購置固定資產的前提。
2、總辦為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對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報告統一購買各部門申請的固定資產;在購買過程中應嚴格按批準的'標準、種類、數量,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購買,有條件進行招投標的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采購,公司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采購固定資產。
3、對大件或數量較大的固定資產采購,財務部應進行審計和市場考察。
4、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為固定資產驗收部門,使用和驗收責任人為部門經理。總辦采購完成后,填寫驗收單交驗收部門責任人,驗收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隨固定資產的相關技術資料、保修單等由總辦相關人員存檔管理。使用部門如需要可以復制。
5、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驗收單及有效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六、固定資產使用管理
1、固定資產使用人負責使用保養、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使用中出現故障應報告總辦處理,發生丟失及惡意損壞視其情節輕重及損壞程度,使用人應按購置價格減去折舊后的殘值賠償。
2、責任人離開公司時,應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總辦人力主管有權拒絕收離職手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資產使用人承擔。
3、責任人因崗位變動,不再使用原固定資產,應將管理的資產交總辦,由總辦根據情況調配使用,部門內或部門間無權調配資產的使用。
4、配給責任人的資產屬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業務需要,嚴禁將公司資產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點使用。
5、使用部門及責任人應配合總辦、財務部對資產情況的核對清查等工作。
6、總辦應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負責人、啟用時間、原始金額等情況,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入、調拔、結存等情況。
7、每年十一月份由總辦組織、財務部和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清點,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編制固定資產清查清點明細表,并寫出書面清查報告。
8、總辦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處理,不能正常使用無法修復的,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轉讓均需按規定審批后方能辦理。
七、本規定由總辦制定解釋,交辦公會討論修訂。
八、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